篇一:工商局市场股工作总结
201x年度,市场股根据市局量化考核指标的有关要求和分局领导布置的工作计划,结合股室职能,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成市场通系统数量推广:
按照市局下达的推广任务,凤岗需要推广2个农贸市场和1个批发市场安装市场通系统。至10月底,竹尾田、雁田2个农贸市场和伟德田禽畜批发市场完成系统安装,并且已上线运行。
二、市场通推广质量考核:
已顺利完成了市场通第一期基础数据考核,由10月份开始进行第二期系统应用考核,由系统对分局登录时限、录入台帐和检测信息时限等项目实行自动扣分,市场股已采取相应措施,制定相关监管制度,目前已上线5个市场运行情况正常,未有出现扣分情况。
三、样板市场方面:
1、样板市场建设。凤岗中心市场6月份进入全面改造施工阶段,由于施工设计出现问题及更换工人,至10月底,基本完成档位改造工程,约占整个改造工程进度80%,另外还有三鸟档改造、场内绿色宣传氛围改造、电子显示屏安装,后续还有证照、台帐等多项工作,改造进度比较慢。
2、样板市场巩固提高。8月份市局对雁田第三农贸综合市场进行检查,该市场能保持样板市场标准,顺利通过检查。下半年将对凤岗农贸综合市场进行检查。
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商品交易市场A、B、C、D分类的要求,完成了年度及各类别规定时限的巡查任务,并录入巡查监管信息。查处无照经营7宗,食品案件3宗,商标侵权1宗。
五、商标监管情况。
推动成立凤岗镇商标品牌战略协调机构。分局借力协调机构,通过对辖区内较大规模、在行业内有较高地位、较大影响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摸底调查企业的商标注册和使用情况,目前已将都市丽人、伯顿饮食、宗威实业、民兴电缆4家企业列为重点企业进行培育并提出商标战略指导意见。为从源头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分局加大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力度。新认领商标印制单位245户,已巡查商标印制企业59户,帮助35户建立健全商标印制基本管理制度。巡查非商标印制企业286户,模具企业163户,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宗。
六、广告监管情况:
一是广告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更新并完善37户广告经营单位数据库,剔除已注销、吊销、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实际已歇业的20户广告经营单位。对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完成2010年年检。二是户外广告牌的监管。对辖区内所有的T型柱、侯车亭等户外广告牌进行摸底,准确了解广告位的地址、所有者、经营者等信息,完成201x年度上半年大型户外广告牌数据库。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5宗。督促广告经营单位及时登记户外广告,目前登记数量达 15个,基本达到量化要求,接下来在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加强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广告公司的协调,进一步做好户外广告发布工作。三是媒体广告监测。
已完成对凤岗广电中心(翡翠频道)前三季度的媒体广告监测,共监测电视广告2600多条次,发现违法广告41条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
七、存在困难:
1、目前凤岗大部份市场硬件设施落后,存在脏乱差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大龙、金凤凰等市场,出租情况比较复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黄洞和塘沥等市场,由于面临拆迁,开办者疏于管理,希望能提升到政府层面开展整治,保障市场内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2、信誉通机器故障问题比较严重,还存在一部份欠费拆机的情况;3、样板市场建设进度较慢;4、年底要对凤岗农贸综合市场进行检查,由于许多设施已残旧和损坏,不符合样板市场标准。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1、抓好市场通系统和信誉通系统的录入工作;2、协调做好凤岗农贸综合市场样板市场的巩固提高,迎接样板市场复检考核;3、完成样板市场建设; 4、抓好商品交易市场巡查,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录入; 5、继续抓好商标企业巡查和广告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登记发布工作;6、做好市场股范围内的市场主体抽查工作;7、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农资监管工作。
201x年1x月16日
篇二: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一、市场前段工作总结
(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
1、我市农资经营基本情况我辖区共有农资经营户户。其中,公司家,集体企业家,个体户户;其中,农药经营户户,化肥经营户户,种子经营户户,农机具及配件经营户户,饲料经营户户,兽药经营户户。
2、早培训、早安排、早行动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我局及早组织了农资 监管工作全员培训,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总结了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商品,为全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对于今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宣传。尤其针对当前旱情比较严重的形势,我局不等不靠,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系统工作会议和科所长会议上多次强调今年农资市场监管的严重形势,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心为农民所想、权为农民所用、利为农民所谋。
3、充分认识大旱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对于抗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充分认识到越是大旱当前,越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部门支持农业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监管、保春耕”作为最紧迫的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措施有效,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4、开展了对化肥的抽检工作为进一步确保农民能够用上放心农资,春季护农行动中,我科集中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化肥为重点,集中对多种品牌、多个批次的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农资立即采取下架、查封等措施,及时堵住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的渠道,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截止目前,我科共抽检化肥品种种,其中种未达到合格标准,均已进行行政处罚。
5、突出履职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我局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清查到户;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2)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了对农资经营门店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和农膜等重点农资品种的检查力度,突出把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傍名牌”等作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法查处标识不规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国产肥冒充进口肥,欺骗和误导广大农民的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对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农资经营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规范了经营行为。
(4)确保投诉举报网络畅通。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于农资申诉举报,做到特事特办,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5)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我局要求工作人员深入抗旱第一线,强化对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的维权服务指导,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权保护能力。及时提醒农民群众到正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不要购买走村串户的游贩销售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农资商品。有力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我局在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出动宣传车辆台次,印发宣传资料份,检查农资经营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进行农资检测个品牌批次,查处农资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案件件,罚款万元;超范围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案件件,罚没款万元;销售不合格肥料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提供了放心的市场环境。
篇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总结
无照经营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笔者所在的**镇虽经多次专项整治,但无照经营行为仍屡禁不绝,其已成为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形象和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顽疾”。如何根治无照经营这一经济毒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结合整治无照经营的工作实践,笔者对当前无照经营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对无照经营的成因及治理措施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一、**当前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
今年以来,笔者所在的**工商所组织各巡查组工作人员对辖区无照经营进行了专项整治。在以片区为单位的摸底排查过程中,共摸查各类经营户523户(企业38户,个体工商户485户),其中证照齐全的191户,占到调查总数的 %;无照经营323户,占到总数的 %;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的5户,占到总数 %;另外还有执照过期(xx年年1x月创卫期间所办临照)的243户;未年检验照的76户;未悬挂营业执照的94户。
通过调查,不难发现,**当前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仍然非常严重,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分布的区域看,农村的情况比较严重。在摸底排查中,我们抽查了主干道周边经营户325户,发现无照经营97户;抽查农村经营户198户,发现无照经营103户,无照率分别为 %和 %。
(二)从分布的行业看,主要集中在需前置审批的行业。在排查发现的323户无照经营户中,需办理各类前置审批手续的为47户,占到总数的 %。
(三)从存续的时间看,无照经营处于动态发展中,取缔一批,又出现一批。去年年底,分局在**组织开展了查无照专项行动,仅一个月时间,就排查无照经营近5000户,补办营业执照达4000多户。但不到一年,无照经营的数量又呈现增加的趋势。在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户中,除创卫期间所办临时营业执照外,开业超过一个月的只有25户,其余254户全为新开业户。
(四)从查处取缔工作来看,工商部门单打独斗、力不从心的局面没有改变。在排查中我们发现,**镇政府主要以查税为主,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没有专门安排,工商所主动汇报、协调各方、争取支持的工作也很不够。无照经营的治理仍然存在组织不力、协调不够的问题,有关部门之间难以形成执法合力。
二、无照经营存在的原因分析
根据当前**无照经营及查处取缔的实际情况,形成目前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
(一)片面追逐利益和法制意识淡漠是无照经营存在的主观动因。无照经营进入市场的准入的成本为零,并可以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一些经营者法律知识缺乏、信用意识淡薄,不顾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法盲户,此类经营户文化素质较低,不懂法律,不知道经营需要领取有关照证,更不知道办什么证照、如何办理照、为何要办照,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重点;
二是观望户,此类经营户多为新开张经营,主要是看别人是否有证照,有“他人不办,我也不办”及“混过一天算一天”的侥幸心理,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的热点;
三是钉子户,此类经营户一般经营时间较长,有些还从事一些非法经营活动,公开抵制监管、对抗执法,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难点;房屋出租者为了出租利益保护无照经营。出租者出于个人利益,对租房户大包大揽,对执法部门的检查督导设法阻拦,甚至围攻、谩骂。经营户得到房东的保护,也与监管部门对抗;
四是关系户,此类经营户多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有某种牵连,认为自己有关系,故意不办理
有关证照,影响面大,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焦点。
(二)前置审批体制不科学是导致无照经营存在的主要的客观外因。由于审批体制上的原因,导致某些前置审批成了经营者顺利进入市场的障碍。主要表现:
一是审批项目繁多。《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虽然经过多次清理,但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参考目录中仍然有1x2个前置审批项目,而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审批项目远不止这些。有些项目是否需要前置审批,执法人员也很难搞清楚,影响投资者依法登记的积极性。
二是审批费用过高。大量的前置审批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例如:从事饮食行业领取《卫生许可证》,连同餐具抽检费、健康证费、加之地方硬性规定的装修费等,每户就需要近千元。对农村一个只卖“一条烟、两瓶酒、三瓶饮料、四斤糖”的小店,无疑费用过高。
三是审批部门协调不足。审批工作不统一,不同步,影响了市场准入。有些经营项目涉及到多个审批部门,前置审批文件的有效期各不相同,给经营者带来诸多不便,也使工商部门无所适从。有的业户营业执照还未领到手,前置审批手续已经过期;有的部门只核发证件,不履行监管职责,使行政审批流于形式。例如:从事饮食业的服务人员处在时常变动的状态,当初开业时卫生部门核发了健康证人员早已变动,而新从业人员根本没有健康证。但因为后续监督跟不上,使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流于形式。同一地址的卫生许可证,只因人员变动,却很难办理卫生许可证。在营业执照申请中需提交计生证,但随之而来的是暂住证、治安费等几百元的收费。经营户是合法做生意,不能因为超生或者办证不方便就不给予办理营业执照。
(三)各部门市场管理制度的不协调是无照经营存在的制度因素。诸如医疗等许多原本由政府包办的行业推向了市场,社会分工的细化又带来了许多新的行业和经营模式,针对这些行业的管理制度往往比较滞后,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体制不顺畅、管理不衔接的问题,形成了一些“政策性”、“制度性”无照经营。例如**由于外来人口多,受利益驱使,加之当地卫生部门严格限制个体诊所核发许可证,形成很多黑诊所。
(四)职责不明、执法不严是无照经营存在的人为因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部门之间的“监管顺序”及“主次责任”未作明确规定,相当部分许可审批部门对相关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熟视无睹”,或向工商部门发出行政建议“一推了之”。这些都给工商部门造成很大的责任压力和执法困惑,很多因前置审批“门槛”等体制性障碍造成的无照经营现象,单纯依靠工商机关采取“堵”的办法,不仅难以解决,而且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另外,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受人员素质、人情风盛行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执法人员办人情照、发人情证,导致经营者摆人情摊、开人情店。
三、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对策思考
针对无照经营“久治不绝”,且在个别区域愈演愈烈的现状,当前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创新监管理念,在拓展无照经营整治领域上实现新突破。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不能因为无照经营屡禁不止就麻痹大意、见怪不怪;不能因为有关部门配合不力就怨声载道、消极等待;不能因为难度大、责任重就不敢严格执法、大胆工作。要消除执法人员中存在的“疲、怨、畏”的思想倾向,坚持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开展巡查、动态监管的日常管理模式,对无照经营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为此,基层工商所要真正担负起责任,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情况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情况,清楚掌握各类市场主体的变更情况,清楚掌握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检(验照)情况,清楚掌握各类市场主体的停业、注销情况。要加强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反馈。建立无照经营情况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以加强集中整治前的调查摸底,做到对重点区域的精确打击,确保集中行动的威慑力。构建“所-组-员”三级无照治理层级,将查处
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片区责任制监管之中,推行条块结合的片区责任制监管模式,即责任区干部加强日常的动态巡查,及时掌握无照经营存在的综合情况,做好日常的教育和引导,提出后续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巡查组根据相关情况的轻重缓急,开展不定期的分片统一行动,集中清理一批不稳定层面的无照经营户。同时,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确保管理职能的落实到位。
(二)创新监管方式,在破解无照经营整治难点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工商进社区成立红盾维权服务站、工商联络员等措施,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工商部门与村、居在人员、信息、工作三方面实现对接,并通过工商联络员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增强对无照经营的控制能力。同时,建立无照经营动态管理库,实行动态跟踪监管和督查。积极建立行政执法应急机制,为在无照经营整治群体性的事件提供后援保障。要区分具体情况,坚持引导与管理并举。通过疏导、扶持可以解决证照问题的,应当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合法经营。对无证无照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严重危害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或危害环境的,拒不听从市场管理和执法人员劝导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执法实践中,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采取查封、罚款等措施予以取缔,对这种多次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从两方面增加了无照经营,一是使部份本可以取得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的经营者因无法取得前置审批手续而导致无照经营;二是行政审批就意味着要缴纳行政审批相关费用,增加了经营者负担,从而产生无照经营。在取消不合理行政审批的同时,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为经营者创造宽松环境。
(三)创新监管机制,在建立无照经营社会化监管网络上实现新突破。积极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共管、社会参与、企业协助的无照经营整治新机制。工商部门提前起草、力争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抄告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为社会化监管找到支撑点。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互惠互利原则,与公安、文化、卫生、烟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转办和联合执法机制。同时与市场开办者等集体化管理的单位签订《经营场所出租单位规范管理责任书》等,从而使经营场所出租单位成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重要力量。加强部门协作,对无照经营实行综合治理。建议建立“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执法机制。一方面,工商部门和有关审批部门发现涉及各自部门职责的无照经营行为后,不得向其他部门推诿,应当立即依法查处;另一方面,对于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前置审批部门发放的许可证而从事无照经营的,应以许可审批部门为主、工商部门协助查处;对单纯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登记部门负责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的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发行政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坚决杜绝徇私情、讲人情、毁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