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变革,加大地区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继续推行“四化”管理,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盘活各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国有经济在地区经济发展总量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二)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6%。
2、国有独资企业上缴20xx年度地区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1、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紧紧围绕地区着力打造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新疆副主中心城市、一级综合交通枢纽、新型工业化主战场和全疆重要增长极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互联网金融、新能源、新型材料、现代物流和旅游等产业,实现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的转移,促进地区国有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地区国有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地区国有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
(2)做好地区国投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实现地区国投公司参股的40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光伏电项目并网发电,做好新配置5万千瓦风电、2万千瓦光伏电项目的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转移的示范引领作用。
(3)以地区国投公司为依托组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推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强化已有投资平台的股权投资功能,做好哈密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组建和业务拓展,按照市场规律选择各类有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市场主体进行股权投资。
(4)进一步争取对地区国有企业风、光电资源配置,以自身的产业和资源优势,与中央、自治区、入疆企业及民营企业寻求各种形式的战略合作,联手发展。
(5)积极完成新疆煤炭交易所增资扩股工作,全力推进煤炭交易所新三板上市,使其充分发挥在地区煤炭物流交易市场的主导作用。
(6)创新驱动,努力拓展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互联网金融、新型板材、钢结构、现代物流和旅游等项目的建设,打造新的国有经济增长极。借助地区国投公司投融资平台优势,在融资渠道和方式上进一步创新,为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信贷支持。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地区国有监管企业资本构成与功能类型,因企制宜,分类分层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根据企业功能合理确定国有持股比例。加大与中央企业、对口援疆省市国有企业合作力度。
(1)按照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主战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做强国有企业的发展要求,实行对全地区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进一步整合和组建相关集团公司,使国有资产限度得以保值增值。
(2)积极推进哈密建设集团、哈密大厦、商业有限公司、东天山冰雪旅游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探索试点工作。
(3)对各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梳理,对“小、散、弱”的资产实行重组和有序退出,盘活各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4)转变观念,加强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积极参与地区采取PPP模式建设的各类项目。
3、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二是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在继续做好大学生招聘和企业现有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市场化选聘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现差异化薪酬政策等激励机制;四是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五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明确要求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增幅不得职工工资增幅。
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在强化制度执行力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和完善工作程序和环节,做到国有资产的全覆盖和规范化管理,重点抓好国有资产的公开处置与竞租工作,防止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