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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2017年度工作计划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壮大系统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岐山县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结合民政系统实际,现就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机关、下属各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上进青年和基层先进代表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系统内党员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目标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今年拟在全系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并从中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优秀骨干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2、今年准备新发展党员2名,其中女党员1名。
3、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单位和工作第一线,各党支部要抓好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和推荐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党团要齐抓共管,做好“推优”工作。各党支部及团组织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推优”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工作联席会制度、联点培养制度、协同考察制度,各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并配合党组织抓好教育培养工作,把培养成熟的优秀青年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突出重点,抓好教育培养工作。各党支部要抓好本单位优秀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工作,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四定一训”的办法,突出培养教育。“四定”即定人培养、定期谈话、定岗帮带、定期考察。“一训”即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养,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3、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在接收新党员的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即:把好政审关、考察关、培训关、评议关和转正关。做到“五个发展”“四不审批”,即: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训考察的不发展;未经党组织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及格的不发展;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未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不发展;28岁以下青年没有经过推优的不发展。未经组织部门谈话的不审批,未经纪委监察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审批,有可疑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审批。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克服盲目降格发展和突击发展的现象。同时,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和责任追求制。
4、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范畴和年终考核内容。各党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执行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和查处党员发展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情况,保证党员发展工作健康发展。
党员2017年度工作计划二
发展党员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党委文件精神和《XX镇20XX-20XX年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镇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绳,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发展数量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与改善结构、宏观指导与微观把握的关系,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实现我镇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发展党员26名左右,其中35以下党员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0%以上;妇女党员达到30%左右;在生产工作一线的达到70%左右;农民党员占发展总数的60%左右。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0名,注重从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致富致富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注重培养女性入党积极分子,注重从生产一线和“两新”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三、工作措施
1、夯实基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的基础性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原则上要求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比例应达到5:3:1左右。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每年举办1-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要建立入党申请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和发展对象名册档案;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和谈话制度;指定专人培养,经常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培养教育。
2、突出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的分布与结构。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在保证政治素质的前提下,坚持“两个优先”、“两个倾斜”发展新党员,即优先发展具有专业技能和较强致富能力的各类人才入党,优先发展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年轻同志入党;发展党员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向农村和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倾斜。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在农村和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要从政治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奔小康的致富能手中、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优秀团员青年、复退军人、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
3、抓党建带团建,大力做好“推优”工作。各党(总)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同级团组织的领导,帮助其搞好自身建设。团组织在抓好发展团员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力度,把各行各业生产、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团员作为重点“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要在广大青年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教育引导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4、健全制度,保证新党员的质量。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发展党员程序,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格预审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吸收党员或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要严肃批评,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落实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基层党(总)支部要建立健全发展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发展党员工作职责。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
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20XX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镇党委每年对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一次,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