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三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一)打牢工作基础,依法行政制度化。我局重视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将法制工作与执法执业、内部管理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业务管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二类制度,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建设。二是进行《市司法局执法依据执法事项》、《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汇编》、《市司法局制度文件》三个汇编,强化法制工作规范管理。三是明确工作时限实现率、出证差错率、投诉查处率、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率四项测评指标,强化法制工作效能督查,提高了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用,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规范化。创新执法执业监督领导机制。整合局纪检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资源,成立市司法局行风建设办公室,建立了由行风办、行业协会、县区局、市局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服务行业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集中受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执法执业监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与纠风治乱和效能监察的统一管理。创新执法质量管理机制。将执法工作纳入全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管理,法制员通过现场访谈、查阅文件、抽样、记录等,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符合性审核,落实纠正措施,促进了执法工作质量和执法管理水平提高。试行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根据管理事项和服务对象需求,探索建立了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促进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职到位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优化服务环境,行政监督社会化。以“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为着眼点,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打造司法行政阳光服务品牌。一是实行阳光政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在局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依据、文件制度、工作动态等,开通网上办事栏目,充分满足民众和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及舆论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实施阳光管理,实现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将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上公开运行,强化电子实时监控,开展行政提速,实行逐月通报,推进权力运行质效并进,目前我局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类93项261件。三是开展阳光行动,提高网络问政效能。畅通局门户网“局长信箱”、“在线投诉”以及淮水安澜网“民生通道”、“阳光信访”政民互动渠道,建立24小时网络值班、网络发言人制度,规范网诉网复、调查核实程序,及时跟帖回复群众咨询投诉,并跟进落实,强化效能问责,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执行力。
(四)加大研讨力度,依法行政科学化。组织专题理论研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律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形成了《开展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组建律师维权中心为社会正义撑腰的重要性研究》等一批优秀理论文章,促成全国主流媒体聚焦盱眙留守儿童法制宣传,苏南企业家现场设立奖金5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见义勇为维权中心,为弘扬社会正义者撑腰;成立市台商法律服务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台商的好评。抓好业务性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关于稳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为我市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强化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被省厅内网调研专栏采用,为在全省开展执法考评提供参考;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转发<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审辩关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有效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认真组织重大活动,提高执法把关水平。在全市法治建设等各项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策划、督办、考评,推动各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组织了8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08名拟任处级职务的干部参加集中考试,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开展“小手拉大手与法一起走”行动,创建“青少年零犯罪社区”,我局被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国关工委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五)加强队伍建设,行政行为文明化。我局突出执法理念、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三项重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服务水平提高。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深化制度执行意识,使全体干警真正成为依法行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素质。把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先、任职的依据之一。通过集中授课、岗位自学、网上学习、选派参训等形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全员轮训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考试等,提高了队伍法治素养。目前,市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已达到14名,2人具有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连续三年集中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案卷、法律服务案件三类评查工作,通过认真审查案卷的办理程序、手续、证据、时限、效果,指出存在问题,提高了办件质量,促进了基层案件办理行为规范化。
(六)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实现跨越发展。市委、省厅主要领导先后12次做出肯定批示,充分肯定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社会保障等工作。一是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法律保障得到新加强。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的防范、调解和处置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重新犯罪率为0.56‰,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完善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加大社会化帮教力度,有效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帮教衔接率100%,安置率96%,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融入党委政府经济转型升级工程,法律服务迸发新活力。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等活动,为加快经济转变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支持,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55家;公证业稳步发展,积极对接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城市化建设,无一件错假证;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扩容升级,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提前完成省“xx”末万人办案率8件目标,连续六年有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案例”;认真开展“三大类”司法鉴定,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成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连续多年实现考卷零差错、考场零隐患、考务零失误、考试零重大违纪、考生零投诉“五零”目标。三是融入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程,法制宣传开启新篇章。总结“xx”普法成果,启动“xx”普法,开通普法网站,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传播形式为抓手,大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300多个,涟水、淮阴、清浦、水利系统等县区和普法单位相继建成全省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市有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71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完成《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行政职能转变。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经组织专题调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关于理顺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情况汇报”,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近期,各县(区)将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业务、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指导,更新执法理念。以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的,出台实施意见,制定程序规定、执行制度、格式文书等,协调相关处室积极推行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以“项目+案例”模式,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全面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实现涉及外部工作事项纳入行政指导范围100%,目前,已开展行政辅导50件,支持了服务对象做优做强。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及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督,实现信息从源头产生、收集存储到公开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专题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过堂督查,并及时沟通,及时提醒,逐月通报,推进了政务公开及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公开信息107条,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发生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形,运行行政权力2类3项93件。
(二)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对XX-XX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汇编,对本局和县(区)司法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通报,并及时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确保局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规定。二是扎实加强制度建设。邀请专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探索和规范了我局运用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制定《市司法局101%服务制度》、《市司法局XX年服务质量目标及分解表》,深入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三是加强工作标准制定。围绕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业务工作创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定等,研究制定各类工作标准,组织人员就“争创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执法工作标准进行讨论,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点标准》、《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县(区)局执法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授奖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工作提质、提效。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警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实现决策责任制约。今年,我局经组织调研、局办公会议讨论,科学民主决策主要有三大事项:一是积极协调将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全市政法十件大事,深入全省部分地区调研,在我市洪泽县进行试点,现已在全市推开,推进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打造新型教育矫正模式,市社区矫正局机构已获市编办批准,逐步建立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实行“一纵五并举”新型教育模式,即从上至下三级联动教育,引入心理矫治,开展感化、训诫、专题、帮教、回访教育并举的矫正模式,提高了问题对象自我调控能力。三是提请市两办发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同时运用网络宣传,开发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和网上答题系统,扩大了普法工作实效。潘恒球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实现我市历史性突破。
(四)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执业检查。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制定实施意见、评查方案,通过“健全体系、严格标准、丰富形式、完善制度”四项举措,将案件评查工作同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结合,采取各处室专业评查与评查小组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梳理了职能处室受理的投诉案件、有可能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以及法律服务案件共100件,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办案人员工作作风、案件处理和社会效果等八个方面开展自查复查,同时对各县(区)局案件评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案件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评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开展执法服务质量检查。将执法质量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明确服务质量目标,按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规范与服务制度、执法程序与具体要求、服务对象满意调查与改进反馈等方面,编制检查计划、检查表单,成立5人内部审核组对各处室半年服务质量进行符合性审核,通过现场访谈、查阅台帐等,强化了处室责任,加强了过程管理,促进了工作持续改进。三是开展执法执业考评。我局把执法考评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明确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固化执法标准;将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中,固化监督检查;明确执法质量目标考核细则,固化考核评价。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执法考评组,突出执法规范、信访投诉、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通过一听、二看、三查阅和交流座谈的形式对县(区)司法局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导,并走访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查阅工作资料、看事务公开情况、发放调查问卷,严格执法考评标准,逐一打分,及时反馈,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广泛开展社会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与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变封闭式考核为开放式评议,确保执法考评取得实效。
(五)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建立了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行政调解责任机制,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承担各自行政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联合市中院、公安局、卫生局、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化解医患纠纷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调处与大调解工作对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增强行业性纠纷的化解力度,专业调解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创造性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信息化”运作、“法律化”调处工程,完善月例会通气、季督查分析、半年讲评通报等制度,积极实施援调对接工程,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高速通道,快立快办、务实高效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先后开展了“以调促和,喜迎十八大”为主题的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解“十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群众对调解协议的“法律化”认可度也随之提升,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共调处成功31432件,调处成功率98.4%,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7466件,劝阻群体性上访337批次6220人,防止纠纷引起自杀50件5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2件149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学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及调研文章适时进行检查考核,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定年度学法和培训计划,以网络教育、座谈讨论、办公网平台交流等方式,增强学习互动;以业务培训为突破,精心开设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公证工作等业务培训班5期,近500人次参加了培训学习。月底我们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统一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上报,所有人员均考试合格。开展服务为民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周恩来,提升忠诚度,助推大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职业道德主体教育实践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提升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了服务水准。以“优化服务,执法惠民”为主题,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制作宣传靠牌、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组织了由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展示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情况
针对XX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基础薄弱、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强等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依法行政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相结合,找准定位,加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明确执法质量目标、执法岗位职责、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强化执法管理;突出执法规范、执法办案质效、信访投诉等重点,开展案件质量跟踪督查、执法考评、行风评议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了执法、执业行为的规范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有效履行,工作成效得到了领导及群众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三进三服务”法律服务工程,办理涉及农村、城市居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区保障政策落实法律事务671件,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费用涉及金额766万余元,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司法为民”工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20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实施基层基础“强基”工程,7名同志荣获国家有关部委的表彰,市律协党委被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罗岸伟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并当选中华全国律协理事,实现律师行业历史性突破,夯实了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科学化发展的根基。市委书记刘永忠今年五次就市司法局工作作出批示,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年内两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着力贯彻两个《意见》,以两个《意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行政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水平,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务求实效,组织好服务质量年终评查、执法状况考评、行风建设示范点创建三项检查。着力执法执业监督,完善执法服务质量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柔性执法方式,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内部审核,适时组织案卷评查,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执法考评工作长效机制,在完善配套、评改结合、宣传示范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查找问题,组织开展观摩会,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命名、授牌一批行风建设示范点、示范岗,加强典型示范,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加大力度,开展好行政指导、阳光•司法行政服务平台、依法行政示范点三个创建。着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力度,推进行政指导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强化网络监督平台建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落实措施,推动年度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增强实效,努力实现执法执业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着眼长远,落实好法制机制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队伍监管三项工作。着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行政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机制,规范法制工作程序;组织有深度的工作调研,把业务实践经验和创新突破的举措上升为规范性文件,规范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汇编,不断满足工作需要;加强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档案,实行责任追究,举办依法行政大型主题宣传,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证年检注册,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