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收征管法》第一次将税收服务纳入税收征管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纳税服务工作的确立提出了法律上的依据和要求。结合税收特点,充分发挥国税职能作用,搞好优质服务,这不仅可以融洽征纳关系,也是优化税收环境的需要。因此,优化税收服务成为当前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应认真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当前基层税务机关在优质服务上存在的不足
经济是税收的基础,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只有有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才能有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也只有有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推动国民经济和税收的高速增长。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几年来,馆陶县国税局在全县行风评议中连续夺冠,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成绩面前的不足,在为纳税人服务方面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近期,为进一步改进我们的服务工作,我们深入辖区企业和纳税人中间,进行了广泛调研,经过在与纳税人面对面的座谈和交心,一些纳税人坦诚地道出了他们在服务上的新的要求和国税部门在纳税服务上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执法问题。希望不要再出现以往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虚收。在以往季度、半年、年终等重要时间阶段,基层征收机关存在重任务轻服务现象,这也是历年来国税一些领导和干部的一种思维定式,至今给纳税人留下阴影。二是“管理者”思想的问题。纳税人反映,随着全县国税行风建设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基层国税机关和税务干部以往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在为纳税人的服务态度上有了很大改进,但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公仆意识仍然不牢固,管理者思想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管理者”思想作怪,唱高调摆架子,遇到纳税人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官腔十足,有管理身份的优越感。三是支持帮扶力度还需要加大。一个时期以来,国税机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执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帮扶上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四是税法宣传和服务手段、形式、内容上单调。纳税人迫切希望税务机关提供更加便捷的税收信息反馈和政策指导咨询,形式和内容上要继续创新,使纳税人真正从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中受益。
面对新形势下纳税人对我们税务机关的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对待,认真研究解决税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搞好优质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层国税机关搞好优质服务,必须做到“三个转变”“三个促进”
搞好优质服务,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必须树立公仆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以规范公正的执法,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从思想上和感情上拉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距离,做到三个转变:
1、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正确处理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在以往的工作中,税务机关的管理力度要远远大于服务力度。但随着法制化大环境的形成和纳税人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工作重心需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纳税人做好深入细致的税法宣传和服务。从近年来查出的很多纳税问题看,大多数属过失性违法,而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过失、故意违法的处罚都是一样的,这样一来,纳税人反映就比较强烈。这里面虽然有税法设置的原因,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税务机关工作还不到位,压滤机滤布为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和纳税指导还有缺陷。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就是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新的形势下,走出原来征收干部完任务、稽查干部找毛病的思维模式和误区,承担起为纳税人在纳税方面释疑解难的义务和责任,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观念,站在纳税人角度上换位思考,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服务和税法咨询。
2、从传统手段向信息手段转变。为纳税人提供信息性服务,是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一项重要工作。上半年,我们已在全县500多户纳税人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发放了征求意见卡,从纳税人反馈的意见看,他们最企望的是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能为纳税人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对纳税人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可以减少纳税人过失性违法,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同时也减少了税收征管难度。过去,我们在信息性服务上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每月、季度、半年和年终按区域和行业划分,给纳税人开辅导课,讲解税收政策,听纳税人反映疑难问题,免费向纳税人发放有关税收资料等。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税收信息服务必须更加及时快捷,提高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因此,我们国税局下半年已在办税服务大厅安置了税收政策触摸屏,宣传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国税局各所、科室的职能分工等,使纳税人能在第一时间内全面快捷地了解所需各种信息。
3、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应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注意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纳税中存在的问题。要特别关注在工作实践中国家政策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又有反映的一些问题。国家的税收政策,通常是针对一些共性的问题制定的,对于税收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性问题,凡纳税人有反映的,基层税务机关作为执行单位,就应主动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主动肩负起服务的责任。做到“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行动不便登门办、有困难的帮助办、复杂事情协调办、份外事情协助办”,及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做纳税人的贴心人。
搞好优质服务,还应以行风建设、文明创建、基层规范化管理为依托实现“三个促进”:
1、以文明创建促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争创 “文明税务所”“最佳办税服务厅”“青年文明号”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税务分局(所)、文明办税服务厅力度。把办税服务厅和基层税务分局变为纳税人的温暖之家,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正从感情上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
2、以行风建设促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明确 “让社会满意,让企业满意,让纳税人满意”的目标,自我加压,找准问题,以查促纠。通过在企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察员的方式,定期征求他们对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找出原因,限期改正。
3、以基层规范管理促进优质服务。把规范管理的重点放到漏征漏管、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发售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定额等关键环节,细化各项制度和责任。加大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力度。
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必须结合税收特点,充分发挥国税职能作用
1、做好规范执法的税官。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只有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才能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只有在服务中全面掌握纳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才能赢得企业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参与和配合。比如,按照税收优惠政策,一些福利企业和出口企业的税收,应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数年来,我局就把优质服务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相结合,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凡符合政策规定应退税的企业,都做到主动为企业退税。几年来,已为20余户(次)企业直接减免(含免抵税款)、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税款上百万元,为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2、做好铺路搭桥的“红娘”。基层税务机关有较宽的信息渠道,税务人员在工作中对整个税源情况比较清楚。因此,在服务中要及时为纳税人传递沟通有价值的经济信息,为企业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提供信息帮扶,增加企业效益。要把服务重点放在为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寻求信息帮扶上,使其能尽快摆脱困境。几年来,我局坚持深入辖区宣传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经营销售信息达200多条,送法上门上千次。
3、做好保驾护航的卫士。要从税源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在与各项税收政策相吻合的同时,尽力让纳税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要用足用好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税法,符合税收管理权限规定等原则,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做到既用政策调控税收,又用政策扶植税源,为企业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4、做好献计献策的参谋。税收工作既是调节经济的扛杆,又是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工具。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要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滤布发挥自身优势,选择对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做为重点帮促对象。我局数年来一方面充分发挥税源大户驻厂员的作用,积极参与企业谋划,为企业培训财会人员,搞好成本核算;另一方面把下岗职工做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帮扶对象,采取送温暖、送信息、送优惠,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方便,搞好服务。
5、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员。把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当前税收宣传的重点,如:税务登记证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年审、撤户,哪些企业和产品可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为做好此项工作,仅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就印制了15000多份《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一般纳税人认定须知、优惠政策等宣传单,派出100名(次)干部,分成12 个税法宣传小组,深入到全县各个乡镇,开展税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在宣传中针对纳税人关心的问题,把下岗职工在就业、个体户起征点等优惠政策作为宣传侧重点,作为主要宣传内容,使群众和纳税业户明白了哪些个体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也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减少了不少麻烦。
6、做好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员。凡年初上级下达税收计划、季度、年终任务进展完成情况,工作有重大举措,我们国税机关都主动及时向地方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使他们随时随地掌握国税的工作情况,以取得对国税工作强有力的支持。主动协调好与公安、工商、地税、检察、法院等系统的关系,确保关系融洽,互相协作,互相支持。为此,我局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公安室,对群众举报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都做到及时互通情况,定期交换意见,各方合作非常融洽愉快;定期请县委、政府、人大代表对国税工作进行督导,使社会各界对国税既加强了监督,也增加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