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顺利地转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我县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效
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第三阶段着力于完善治本措施。并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第三阶段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92人次,检查相关单位772户,整治重点地区21个,重点单位26个,重点品种43个,查处违法案件2起,没收假劣食品308包,货值0.2万元。
农业部门:加强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检验。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建立健全饲料、化肥的使用记录。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案件2起,责令纠正违规经营农资门市、规模种养殖场19个,没收违规饲料308包,涉及总货值金额0.2万元。
质监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和添加剂使用记录。
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监管,提高经营门槛。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卫生部门:加强餐饮消费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3人次。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口岸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2人次。
经济商务部门:加强了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本期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是根据各职能部门上报的数据和信息编发《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动态工作信息3期;
二是于年4月9日组织各成员分管领导召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总结汇报会。
二、存在不足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不足:
(一)食品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不够完善,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现场检测工作尚未完全开展,少数非法食品加工经营者故意惨杂使假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危害尚未完全消除;
(二)个别企业因使用剂量小。无台帐记录等;
(三)公众的宣传教育有待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全面监督、从严惩治。同时。列入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监督常态化。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四)加强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企业自律。并督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使用台帐,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