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大师们的写作课》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翻译过来的书很难读,有些畅销书或者比较经典的书目,一大段读完经常不知所云,有些用词让人莫名其妙,生硬的翻译冗长累赘。
这本书让我非常畅快,还因为里面有许多观点,跟我不谋而合。读到这样的地方,我就忍不住在心里大呼,“原来我不是一个人!”顿时有种找到同类的欣喜,好像潜藏的心事被人说破,两个人有了共同的秘密,和作者都亲近不少。
譬如,我个人认为,很多翻译过来的书很难读,有些畅销书或者比较经典的书目,一大段读完经常不知所云,有些用词让人莫名其妙,生硬的翻译冗长累赘,我经常会去猜测原文是怎样的?所以,有些翻译过来的书我根本读不下去。一度以为是不是自己的问题,毕竟有些是经典,有些是畅销书,是获得大部分人认同的。
原来明月小裤也有这样的困惑,认为翻译作品缺乏好文笔带来的阅读快感,同时还分析了原因:
1、一流译者群比一流作者群才华恣意,这里的才华指的是创造力,文字的驾驭力。
2、即便译者拥有非凡的文字驾驭力,但是会将才华运用在与作者的对话中,而忽略与读者的对话。
3、语言之间本就有难以沟通处,纵然是天才也无法弥接。
4、翻译姿态的问题,我们对于翻译对象,践行的是“信达雅”原则,处于仰视的姿态。
嘿嘿,感觉为自己找到读不下去翻译作品的原因了。
除认为翻译作品难读外,还有如下几个观点,舒姐姐和我不谋而合。
外文中也有许多可以借鉴之处,打通语言间的界限,可以充实自己的语言库,丰富文字表达。中学时候读钱钟书的《围城》,就发现里面有很多有意趣的英文表达。事实上,每种语言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巧妙借鉴,能够让文字增色不少。
舒明月也认为,学习外文是提升文笔很好的方法。“很多作家从事翻译,出发点就是吸纳外国语言的营养来丰富自己的写作。”书里面讲到汉语和英语的跨界以及互相借鉴,其中关于中文风的咒骂语让我非常impressive。
哈金在《等待》中,套用英文表达son of a bitch的结构,衍生出来的中文风表达son of a tortoise/turtle/rabbit(王八蛋/龟儿子/兔崽子)。是不是非常生动,让人忍俊不禁?
英文中有很多单词和表达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舒明月举出的例子是impress,认为这么利落的中性动词,中文中没有能够与之匹配的。
读到这里,我赞同到要拍大腿了。艾玛,这句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面了。中文翻译成“给……留下深刻印象”,简直太啰嗦了。这个词我经常在草稿纸上用到。另外,类似的词还有involve,这个词言简义丰,对应的中文释义太多,还是用英文来得便捷。
除此外,类似bedtime story,desert-island reading之类的表达,直接包含场景,中文翻译成睡前故事、荒岛读物,但我还是更喜欢英文的表达。
我个人爱好古典文学,认为古典文学是取之不尽的宝藏,多诵读记忆对自己大有裨益。在写作中融入古典诗词中的意象、意境和语言,不仅古典优美,意蕴悠长,还可形成自己的特色。
舒小裤在【传承】的章节专门讲了读古代文学的必要性,认为作家应该怀有存续古典的责任感,“不断回溯古典,从中发掘更丰富的词汇、语法、句式、文体,以便以最精准、最具美感的方式描绘生活万状,拓展文学的可能性。”
我在写作的时候,会尽量用短句子,将长短句结合(骈散结合),增强文字的美感和节奏感。
舒小裤在谈到古代文学的时候,认为古代文学非常凝练,书里面是这么论述的,
凝练不是简短,而是简短且意蕴丰富,本身就包含足够的张力;而且,要是具备了一定的古代文学涵养,写作时就可以在凝练的古语与洋洋洒洒的今文之间做灵活的切换,从而自由调节句子长短,掌控节奏。
作者:甜橙派
公众号:Gloria的焕新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