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要做个好孩子》讲述了主人公为做个父母老师眼中的好孩子付出努力,下面我们来看看小作者的读后感吧!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一部长篇儿童小说,主人公是个名叫金铃的女孩。她有点胖,体育总不及格。她丢三落四,书包就是个“垃圾袋”。她极其粗心,语文错别字多得离奇,数学稀里糊涂10道题起码错6道,英语考试10分钟不到就交卷,不是首字母没大写,就是音标有错。妈妈认为金铃不用功,得过且过,烂泥扶不上墙。金铃说自己是个坏孩子,像个没人喜欢的可怜的老鼠。
金铃真的是个坏孩子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金铃善良有爱心。她爱小动物,不忍心看到蚕宝宝被同学丢弃惨死,就把它们都带回家去养。她把无家可归的小妹妹幸幸带回家,给她洗澡,陪她睡觉。就在幸幸离开金铃家以后,金铃还几次去郊外看望她,并攒钱给幸幸买昂贵的芭比娃娃。
金铃重感情。王老师去美国以后,她怅然若失、闷闷不乐,给老师写信,先打草稿再誉写,特别认真。邢老师生病后,她是班上唯一一个去看望邢老师的学生。她用买橡皮的钱给邢老师买了一朵玫瑰花。当邢老师问起班上的情况时,为了不让老师生气,金铃就小心翼翼拣些不那么严重的事情来说,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说得老师笑眯眯。
金铃能写一手好文章。她写的那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金铃正直机敏。她被同学诬陷之后,没有忍气吞声,利用智慧为自己讨回了公道。金铃懂事、善解人意。凡事总为爸爸妈妈着想,不任性、不自私,没有一点小公主的娇气。金铃天真可爱,把猪八戒演得活灵活现,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哦,我知道为什么黄蓓佳阿姨为什么给我们的主人公起名叫金铃了,因为她有一颗像金子一样美好可贵的心灵。
作者|五(6)班丁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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