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提供一篇关于民政局福利的调研报告!
市辖52个镇、14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64万,60岁以上老年人36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6%,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去年以来,我们立足社区,因地制宜,以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为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全市己完成并投入使用“星光计划”项目45个,投入资金6174万元,建筑面积44292平方米。
一、深入调查摸底,为实施“星光计划”做好准备
实施“星光计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搞好社会资源和需求调查。为此,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在环翠区着手对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社区资源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市实施“星光计划”既有不利因素,也有有利条件。从不利因素看,虽然随着社区建设和老年事业的发展,我市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但与时代发展和实施“星光计划”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四个不适应”:一是供求上不适应。到去年年底,市区共有养老机构39处、床位1385张,仅占有入住意向老年人的5%,并且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这种供求矛盾还会更加突出。二是服务上不适应。大多数老年服务机构都是七、八十年代建立的,无论内部设施、外部环境,还是服务质量和档次都与当今老年人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三是配置上不适应。现有老年服务设施单一功能的多、综合功能的少,低档次的多、高档次的少,不仅适应不了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要,而且重复建设,浪费了社区资源。四是管理上不适应。在内部设施配套上缺乏统一标准,在收费标准和服务管理上缺少统一规范。从有利条件看,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星光计划”的积极性相当高,实施“星光计划”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矗二是现有的服务机构虽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但通过投入资金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强化管理,也完全有可能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服务机构,实施“星光计划”有着良好的设施基矗
在对本地实际情况有了准确把握后,为开阔眼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我们组织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负责人及环翠区三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前往“星光计划”开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河北保定实地考察,不仅使他们学到了先进经验,而且在看到差距的同时也意识到了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大大激发了他们实施好“星光计划”的热情和信心。
二、精心组织发动,稳步推进实施“星光计划”
第一批“星光计划”项目的启动,具有很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事关整个“星光计划”的成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打成功率。
首先,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从“星光计划”开始启动,我们就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赢得了领导的一致支持,并将“星光计划”作为政府行为,列入今年市政府为市民办的18件实事之中,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劝星光计划”阶段进展情况,集中解决“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市及各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定期带领民政、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城建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现场督导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确保了“星光计划”的健康发展。
其次,科学制定实施规划。根据“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前期调查结果,在充分论证、借鉴各地经验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市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三年规划》,计划到XX年,各市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都要建成符合标准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在全市形成市、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个层面,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老年服务体系。环翠区政府也以今年一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意见》,计划利用XX年至XX年三年时间,在城区建立区、街、居三级养老机构,健全老年服务呼叫、志愿者服务、老年康复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完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筹措融资、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
第三,严密组织实施。主要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宣传发动。“星光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德政工程。为使这项工作更具影响力,达到让领导知道、媒体知道、群众知道的目的,我们召开了全市实施“星光计划”动员大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召开了实施“星光计划”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步是搞好试点。我们在基础设施较好的环翠区进行了试点。试点过程中,从实施方案的制定到项目的规模布局,从建筑风格的设计到管理机制,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多方协调、及时解决,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环翠区各街道办事处把实施“星光计划”作为推动社区工作的总抓手,主要负责人亲自出面协调指导,并在资金上给予全力支持。环翠楼办事处为解决“星光计划”用房问题,毅然收回年收租金5万多元的门市房,并投资140万元,建起了多功能的“星光老年活动中心”。部分居委会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居委会成员自出资金上项目,甚至将自家的设施搬到老年活动室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由于基层实施“星光计划”的热情空前高涨,环翠区已完成首批“星光计划”项目30个,远远超出了原计划的18个,“星光计划”在城区遍地开花。第三步是全面推开。环翠区试点成功后,我们马上组织其它市区及有关办事处、居委会负责人现场参观学习,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在全市形成了一个“比学赶超”的热潮,各项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三、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星光计划”健康发展
在加强“星光计划”设施建设的同时,我们本着“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拘形式、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管理机制。
(一)加强监督。各市区党委、政府都把实施“星光计划”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对各街道的年度百分考核之中,责成民政部门定期对各街道“星光计划”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年终百分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年检制度。对年检达标并投入使用的“星光计划”项目,发给“星光计划”项目证书。对年检不合格的项目,按照有关协议和管理制度严肃处理,使“星光计划”项目时时处于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将每月财务收支、政府补贴、福利资助和社会捐赠等情况向社区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管理。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对“星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一是明确产权归属。街道或居委会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其产权分别归街道或居委会所有;街道和居委会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由街道和居委会协商确定,原则上归居委会所有;对社会力量、街道和居委会共同出资建设的项目,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原则上也归居委会所有。二是确立灵活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由街道、居委会成立相应的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加一种是成立街道老年人协会,由老年人协会负责管理。三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凡是接受福利资金资助的“星光计划”项目,都要与民政部门签订《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政部门负责对福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星光计划”项目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福利金的使用及项目的管理和建设,不得将福利金挪作他用。对违反协议的,给予追回全部或两倍所投福利金的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服务。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制定了《“星光计划”项目管理规范》,作为总的管理章程。同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老年公寓管理制度和“四室一潮(老年活动室、健身室、图书室、康复室和户外活动场)服务管理制度。坚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福利性与经营性、为老年人服务与为社区居民服务“三结合”的原则,规定:凡老年活动场所,对社区内老年人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对社区内群众以会员形式实行有偿服务;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康复机构对社区内老年人实行低偿服务,对社区内一般群众和区域外人员实行有偿服务;其他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有关社区服务机构,对社区老年人也实行无偿、低偿服务。在保持“星光计划”项目福利性质的前提下,确保了“星光计划”项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