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省组织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部领导的要求,干部二处组织2个调研组,集中10天左右时间,到兰州、白银、武威、天水4个市和七里河、景泰、张家川、民勤等10个县区及6个乡镇,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发放统计表等方式,就如何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重点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目前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的基本情况,听取了基层干部对实施重点管理的建议,提出了下一步实施重点管理的初步意见。
一、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现状及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县(市、区)党委高度重视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在选拔配备、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乡镇党委书记整体素质比较高,普遍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具体的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总体上看,县(市、区)党委对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的管理是比较有效的,乡镇党委书记这支队伍能力素质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也是基本相适应的。按照实施重点管理的要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在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调整过于频繁。XX年换届以来,全省调整了党委书记的乡镇878个,乡镇党委书记共调整1009人次,调整面达71.4%(调整面最大的市州达100%,最小的市州为52%),有131个乡镇党委书记岗位在届内调整了2次。乡镇党委书记频繁调整,既影响了领导干部任期制的严肃性,也助长了一些乡镇党委书记的浮躁心态,不能静下心来、扎根基层、踏实工作,而是热衷于搞一些短期行为的“形象工程”,正如有的基层干部群众说“一些乡镇党委书记到任第一年熟悉情况,第二年理清工作思路,第三年就已经等待换岗提拔”。
二是培训缺乏实效性。这些年,市、县对乡镇党委书记的培训高度重视,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若干班次进行培训,在提升乡镇党委书记队伍能力素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也是认可的,但也有一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反映,现在脱产参加一次培训真不容易,有时感到培训内容有些虚,与自己的工作有些远,与农村实际贴得还不够紧。在内容上,谋划农村经济发展、开展群众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等内容的分量还不够,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教方法、教经验的培训相对比较少;在方式上,互动式、体验式、启发式教学在培训中运用不够。
三是考核缺乏针对性。县(市、区)每年都定期组织年度考核,总体上看,考核的效果和作用是好的,但也存在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有的县(市、区)没有制订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乡镇与县(市、区)直部门单位考核“一锅煮”;有的虽然制定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但在指标设置上没有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的差异性。由此,导致考核结果不能够准确反映基层真实工作情况。
四是激励措施比较单一。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的难度、压力相对比较大,但激励保障措施相对比较少。在生活待遇方面,大部分乡镇党委书记长年高强度、满负荷工作,定期体检、休假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长年吃住在乡镇,家中的许多实际困难难以克服。在政治待遇方面,乡镇党委书记的进一步使用缺少鼓励性政策,大部分地方的激励政策仅体现在安排到好一点的县(市、区)直部门工作。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日常管理比较薄弱。县(市、区)党委在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拔上都很重视,反复比较,精挑细选。但在配备到位后,对如何加强日常管理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平时工作上讲要求、压任务的多,而对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动态、乡镇领导班子运行关注得比较少。有的县(市、区)领导把对乡镇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等同于工作管理,一些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平时考核等日常管理的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二、县乡干部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重点管理的认识和建议
调研过程中,县乡干部围绕如何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重点管理,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谈了认识和许多好的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重点管理非常必要。大家普遍感到,乡镇党委书记“官不大、权力很大,位不高、责任很重”,乡镇工作的好与坏关键在党委书记。如果乡镇党委书记配备管理不到位或者不够好,就会直接影响乡镇的各项工作,影响农村的发展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重点管理,非常必要,也符合当前实际。这项工作抓到了点子上,扭住了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活水源头,抓住了推动农村基层工作的“牛鼻子”。
2.实施重点管理应该充分发挥县(市、区)党委的主体作用。大家普遍认为,实施重点管理,应该是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管得更实,效果更好。实施重点管理不应把乡镇党委书记的任用权简单地收上去,还是要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发挥好县(市、区)党委的主体作用。如果只是简单地收上去,一方面,市(州)党委工作力量相对有限,对乡镇这个层面的干部了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可能影响选拔任用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乡镇党委是在县(市、区)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简单收上去客观上会造成管人与治事的相脱节。实施重点管理,对于市(州)党委来说,应主要是发挥好政策制定和宏观指导作用,特别是严格选人标准、条件和程序,把好用人关。对县(市、区)党委来讲,应主要是发挥好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与考核激励的主体作用。
3.选拔配备乡镇党委书记应该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对于选拔乡镇党委书记的资格条件,县乡干部谈得比较多,集中的建议有三个方面,一是新任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应有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最好是从乡镇长这个岗位上产生,不宜选派没有乡镇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直接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二是乡镇党委书记年龄不宜搞层层递减,新任乡镇党委书记年龄设限不能过低,主体应保持在40岁左右,也要注意选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三是合理确定乡镇党委书记的学历要求,有的干部谈到,应综合考虑乡镇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年龄段提出不同要求。
4.乡镇党委书记的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有的乡镇党委书记谈到,目前县一级对乡镇的单项考核比较多,尤其是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的压力过大,导致有的乡镇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防止“一票否决”上,而不能集中心思和精力,在谋划、推动农村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上下工夫。应该把对乡镇工作的考核项目充分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而且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尽可能地体现不同地域、不同经济类型、不同基础条件的差异性,关照到自然条件艰苦地方的基层干部,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
5.应该更加重视对乡镇基层干部的关心和激励。乡镇党委书记普遍反映,要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应逐步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乡镇干部在基层一线全身心投入工作、干事创业。在具体激励措施方面,有的谈到,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和直属部门主要领导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优秀乡镇党委书记或从有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应进一步拓宽乡镇党委书记的“出口”,一些优秀年轻的乡镇党委书记,经过一定程序,可选拔到市直部门或省直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对一些担任乡镇党委书记时间长、年龄大,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享受上一职级的工资和医疗待遇。
三、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重点管理的初步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对关键岗位干部实施重点管理的部署要求,综合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经过初步分析研究,我们认为,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重点管理,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关于选拔配备。根据乡镇工作实际和基层干部队伍现状,在选拔配备上应注意三点:一是严格选拔任用条件。新任乡镇党委书记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应当突出熟悉农村经济社会、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会做群众工作、善于处理具体问题,事业心责任心强、对老百姓有感情,工作有推动力、善于抓落实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明确选拔任用资格。新任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应有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原则上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形成以40岁左右为主体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三是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基本程序,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环节具体由县(市、区)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实施重点管理的要求,市(州)党委突出把好两个关口,一个是干部动议前,审查把好“能不能动”的问题;一个是县(市、区)党委全委会票决前,审议把好“人选合适不合适”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注意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与储备。
第二,关于教育培训。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乡镇党委书记能力素质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教育培训格局,协调各级培训机构进一步改进方法、充实内容,着力提高乡镇党委书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处理复杂矛盾、组织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具体分三种类型来展开。一是任职培训。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主要是帮助新任乡镇党委书记尽快熟悉岗位责任、岗位知识和岗位规矩,增强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任职培训原则上在任职1年内完成。二是专题培训。由省委组织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以市(州)委党校培训为主,省委党校适当增加培训班次,主要是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适时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及时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三是日常培训。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主要是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总体安排,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参加各类班次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第三,关于监督管理。结合目前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管理和运行情况,实施重点管理应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的主体和职责,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宏观指导,以县(市、区)党委为主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切实落实已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县(市、区)党委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同乡镇党委书记单独谈心谈话一次,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单独谈心谈话一次,主要是了解思想工作及作风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二是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县(市、区)党委每年采取适当方式,直接听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并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反馈。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应在同一乡镇任满一届,除工作特别需要或有特殊情况的,届中一般不作调整。四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县(市、区)党委每年就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情况、调整情况专题向市(州)党委作一次书面汇报。
第四,关于考核工作。乡镇党委书记的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定期考核结果上报市(州)党委。考核工作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乡镇党委书记的岗位特点,以县(市、区)为单位研究制定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具体办法,逐步形成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或任职考察为重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应注意区分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工作基础好和基础差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充分体现务实、全面、公平原则。二是加强日常考核。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档案,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处置突发问题中考察识别干部。三是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第五,关于激励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对乡镇党委书记生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激励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严格落实休假、定期体检制度,注意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解除后顾之忧。重视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使用,逐步把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直接交流提拔到市直部门、省直部门处级领导岗位。及时总结、宣传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的先进事迹,注意发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展现乡镇党委书记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