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价格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管理职能,大力规范价费秩序,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突出价格服务优势,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县物价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中心,强力推进规范化管理,深化价格改革,强化价格执法,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价格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助推城乡一体化进程,使我县的价格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价格秩序得到规范:XX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0件,比上一年减少6件,下降23%;价格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年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300件,比上年增加78件,评估标的金额达2200余万元,比XX年增加1600余万元。
(一)教育、医疗收费仍是焦点。虽然近年来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花大力气重点整治了教育、医疗等价格收费,实施了教育“一费制”和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城乡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仍然是群众反映的焦点,“看病贵”、“教育收费贵”的现象仍然存在。从XX年我局接到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来看,教育收费、医疗收费价格投诉案件占整个价格投诉案件的比例达35%,人民群众包括部分县政协委员都反映教育收费和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不高,收费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二)农村价格监管缺乏有效监管。城乡差距和价格监管力量的缺位导致了目前我县农民在购买农资、就医、子女入学、外出务工等方面的价格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农村价格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查处,制约了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减负增收。
(三)价格欺诈行为扰乱市场秩序。部分经营者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常常借“换季处理”、“全城最低价”等虚假信息和更隐蔽的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侵害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四)群众缺乏价格维权意识。面对价格违法行为,部分群众一方面因为自身切身利益受制于人,发现价格违法行忍气吞声,片面地认为损失不大,犯不着费力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助长了经营者的价格违法乱纪行为。
二、存在问题原因浅析
(一)开拓创新意识不够。价格管理队伍执政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价格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价格管理工作缺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意识,未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积极地转变工作方法和思想观念,面对经济生活中不断出现的新的价格矛盾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行政措施严重滞后。
(二)基层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一是由于县级基层价格管理队伍在机构改革时或撤或并,执法主体没有得到明确,影响了价格管理队伍建设;二是市场经济日益繁荣和经济交往的日趋频繁,价格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涉及金额更大、性质更严重、社会影响更恶劣,现有的价格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三)价格宣传力度不够。如“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已经五周年了,但是社会的认知度还不高,部分群众遇到价格违法行为时仍采用写信、上门投诉等传统方式。群众缺少了解价格政策法规知识的有效途径,导致价格政策法律法规水平不高,抵制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不强。
(四)经营者价格法制观念淡薄。部分经营者价格法制观念淡薄,诚信经营意识不强,为了追求一点利润,不惜违法乱纪,扰乱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
三、对价格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抓好价格调控,促进经济发展。一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利用价格杠杆,适时、适度地对水、电、气、公交客运、出租运价等公用公益性价格(收费)进行调控;二是要主动参与到城市经营中来,同国土、城建等部门制定经济适用房价格,各类用地性质的土地基准地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为土地招标拍卖,盘活土地资产,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价格依据;三是要搞好价格监测服务工作。充分借鉴“非典”、“禽流感”等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捕捉各种带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价格因素,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二)抓好价格宣传,增强全民价格法制意识。一是要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8”价格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以“送法进村”、“送法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向群众广泛宣传价格法律知识;二是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大张旗鼓地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创新价格宣传方式,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他们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增强全民的价格法制意识。
(三)抓好价格监管,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一是严格执行现行的教育“一费制”,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和农村药品配送政策,理顺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二是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行为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三是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力量加大对教育、医疗等价格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的调研,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探索新的符合实际的监管办法和措施。
(四)抓好价费公示,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一是要通过对社区收费公示、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等形式,切实将社区收费公示工作开展起来,严格规范社区收费行为,保护居民的合法价格权益。同时继续加强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企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公示制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二是要扩大收费公示面。在上述收费公示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办法,在全县所有有收费行为的单位和部门,在城市和农村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三是要提升公示手段,以电子显示屏、网络等现代技术进行收费公示,提升公示质量和水平,方便群众查询;四是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价格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强化事前监督和防范。组织力量将现行的涉及民营企业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汇编成《民营企业交费明白卡》,把国家的收费政策交给企业,提高企业抵制乱收费行为的能力,尽可能减少乱收费等影响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价格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价费软环境,助推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