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理财为民,服务群众的意识,提高财政服务经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阳高县财政局着眼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根据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安排,我们对我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财政、国土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XX]100号),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从1月1日起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入国库,实行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收入逐年提高,成为非税收入来源的一个主要渠道,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积累了资金,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出让土地73宗,出让面积141466.17平方米,出让总价款1568.97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717.21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3347.7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来看,总体上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土地出让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尚存较大缺陷。据国办发[XX]100号文件规定:“从XX年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我县是从1月1日起方开始对土地出让金实行基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另外,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也急需提高,及以前,我县尚没有编制完整的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有待加强。调查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往往以各种理由拖缴土地出让金,据XX年年市县打击偷逃税费领导组办公室审核调查,XX年以来累计拖欠土地出让金2759万元,严重了影响我县土地出让金的正常征收。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的现象在我县仍有发生,据审计检查反映,XX年年我县以投资不分红的形式拨付用地单位637.2万元,占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694万元37%。这种现象容易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也不利于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
(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我县对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的土地,不是进行前期开发后再出让,而是随用随征,随征随出让,缺乏整体规划,不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四)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过大。在我县,地方财政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到全部政府非税收入的22%。以土地收入为支撑的财政体制,已经给我县造成土地资源匮乏的窘况,若再发展下去,将使我县面临无地可用的境地,严重影响我县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实行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管理。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办发[XX]100号文件规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金预算编制工作,在国土部门报送年度土地供应和储备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及早编制年度土地出让金收支总预算,并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部门之间联动,加大对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征收和催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要严格控制土地出让“让利”行为,杜绝擅自减免、缓交土地出让收入现象,避免以先征后返、土地换项目、补贴等各种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要规范使用土地出让金,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支农等专项支出,并做到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三)逐步化解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问题。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逐年降低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促进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要高度重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立完善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执行机制,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合理调节土地供应总量,确保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要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用于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给未来发展建设预留一定的资金。
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中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政治经济职能的财力基础。我镇财政建立于1987年,随着乡镇人民政府的建立,乡镇财政也应运而生。乡镇财政建立之初,由于乡镇财政干部匮乏,经政府批准,由财政和乡镇协调从其他部门抽调一批大中专毕 业生或其他部门的业务骨干来担当,共计4人。本科学历2人,中专1人,高中1人,全部为非专业。后来经过岗位培训,都具有了岗位资格证书。由于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着财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职能的发挥。财政干部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不适应,也对基层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剖析我镇财政过去由于人员构成比较复杂,造成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继而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问题是:
专业人员不够多、整体素质不够高、业务技能不够精通、服务不够周到、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效率偏低;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大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的加快乡镇财政发展,深化财政改革,造就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的乡镇财政队伍,势在必行。必须一如既往地重视财政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唯才是举,才尽其用,营造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我镇相继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进行了一次调整,增加了财政专科毕业有专业能力的2名年轻干部,剔除了一名年龄偏大,学历较低人员;本世纪XX年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增加了更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充盈财政队伍。从而演变成现在这支高学历,高水平的财政5人队伍。我镇财政用人的标准是: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建立人才辈出的选拔机制;用人不疑,大胆放手,不求全责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从严要求,规范约束,放手不撒手,不断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一句话,就是要选准、用好、严管,让财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加快成长。从而在工作中确实发挥好财政干部十种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抵御腐朽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统揽全局能力、服务社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学习能力。
一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由于各种农补政策的相继出台,把乡镇财政工作推到了老百姓面前。因此,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让人民满意是我们财政干部永恒的追求。这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观念,遵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思考、研究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放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上。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确实从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知识素质、法律法规素质上全面提高。
另外我镇财政队伍人才结构不够合理。一般专业人才多,高层次的人才少,特别是复合型、有一定研究政策能力的人才更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普遍较低,专业涵盖范围不宽,部分人才奇缺,没有按合理比例搭配。是人才队伍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业务尖子比较少,多数人仅仅是适应职位,部分人的业务素质还不能达到工作要求。
改善现状就应建立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廉政五要素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在人才培养机制上,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政治培训,确保地区财政系统的人才队伍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抓好业务培训,提高地区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抓好财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筛选、培养和管理工作。根据培养目标和个人情况,按照什么不足补什么的原则,逐人逐项落实培养措施。对后备干部实做到“五看五结合”,即看品行要内外结合,看能力要纵横结合,看特点要长短结合,看为人要上下结合,看政绩要“两手”结合。并将人才评价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选拔机制。
总之,新时期形势下建设一支素质强、形象好的财政所干部队伍就应以制度为依据,从严抓起,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理顺各种管理关系,改革不合时宜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创建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新型财政干部队伍。
关于消化乡镇财政赤的调研报告
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财政状况直接关系到乡镇政权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我县乡镇财政赤的严峻现实,为了推进全县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7月20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的决议》。最近,根据县委的部署,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又组成专门调研组,采取召开不同类型乡镇的乡镇长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查阅有关消赤保平资料,多次召开碰头会等形式,摸清实情,掌握根源,商讨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乡镇财政赤和“消赤保平”工作现状
乡镇财政赤,是指乡镇本年度内财政收入不够支出的亏空部分,其中包括挂账和负债。两年半来,虽然县政府认真贯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投入满腔热忱和大量精力,采取多种措施,但消赤保平工作收效并不明显。从总体上看,乡镇财政赤进一步加剧。经县审计局、财政局调查核实,底全县乡镇帐面赤为16209万元(不包括中小学校负债9255万元,下同),隐形赤5953万元,两项合计实际赤为22162万元。有35个乡镇出现赤,占乡镇总数的97.2%。其中:赤在100万元以下的有12个乡镇(共601万元,占2.7%),100万元到500万元的有16个乡镇(共3467万元,占15.6%),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有3个乡镇(共2223万元,占10%),1000万元以上的有4个乡镇(共15871万元,占71.7%)。全县乡镇赤总额为265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赤总额比上年下降16.4%。赤比增加200万元以上的有…….等乡镇,增加金额合计9183万元,比赤增长两倍以上的有……..等乡镇,增加金额为8381万元。赤资金来源:有金融机构借款9834万元,其他机构借款3220万元,个人借款1904万元,占用专项资金478万元,应付未付5264万元,其他渠道1462万元。
鉴于乡镇财政赤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一直把乡镇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对待。县委、县政府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通知》(×委发[]95号)、《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限期消化乡镇财政负债的通知》(×政发[]81号)等文件,要求乡镇加强财政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步消化乡镇财政赤。同年,县政府成立了“××县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成立了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3月县财政局制定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的奖励政策,决定对抓收入有成效、消赤明显的乡镇,分别给予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和当年综合财政收支平衡等奖励,对赤加剧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三年来共兑现奖励资金314万元,下达困难补助资金351万元,并对消赤保平工作落后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县财政部门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长和乡镇财政所(组)有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了依法理财的观念,增强了消赤保平的责任感。
县财政在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上年度多次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大背景下,对县乡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大幅调高乡镇人员经费支出标准。其中:行政人员和教职员工提高到0元/年人,其他事业人员提高到16000元/年人;乡镇财政支出基数从的12722万元提高到的23924万元。又进一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标准,乡镇支出基数又比上年增加了1500多万元,同时提高各项事业发展资金的补助标准。由于连续两年的重大调整,大大增强了乡镇财政可支配能力。为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3月县政府发出了《关于批转××县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从5月1日起,对农村中小学校所有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正式教职工工资实行统一发放。为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运转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行了以财政电子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灵溪、龙港、金乡、钱库、宜山和巴曹等镇分别建立了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对所属预算单位实行财政集中统一核算。
,县委、县政府狠下决心,解决了历年来一直未能解决的临时工清退问题,共清退乡镇临时工349名,为进一步消化乡镇财政赤奠定了基础。
二、乡镇财政赤加剧的原因
既然县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了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加大了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力度,为什么乡镇财政赤状况依然加剧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有以下几方面主要原因:
(一)多数乡镇财源萎缩,增收难度大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进行税费改革的通知》(浙委[]4号)精神,我县从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减调改稳、全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少数企业在竞争中没能适时抓住机遇,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一些企业向龙港、灵溪等中心城镇集聚,多数乡镇税源流失;前几年,我县房地产市场滑坡,土地价格回落,乡镇土地出让金分成大幅下降。加上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落实,乡镇预算外资金收入大大减少。这些就使得一般乡镇财政收入受到很大影响,财政功能日益弱化,政权运行和各项社会发展项目所需经费基本上完全依赖于县财政。
(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强,领导使用经费与政绩考核相脱节
不少乡镇还未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有些乡镇虽然订立了管理办法,但形同虚设,因此,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乱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制度执行不严,超标准发放各种奖金、补贴;相互攀比,滥发钱物现象较为严重;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经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某镇订阅报刊,一年支出18万元,某乡一般预算收入几乎为零,但招待费支出近23万元,全县36个乡镇招待费支出986万元,报刊费支出175万元,向非预算单位支出各种补贴103万元。乡镇财政作为政府的一级财政,本应规范、严肃,但年初预算流于形式。不少乡镇在安排日常支出时把预算放在一边,年度决算的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严重脱节。还有些乡镇的财政预算没有按时向乡镇人大报告并通过乡镇人代会审议,更无批复,失去了应有的监督。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有些乡镇政府领导在经费使用上,法制意识不强,认为只要不中饱私囊,便可随意使用。他们只注重目前的所谓“政绩”,却忽视长期规划和今后乡镇可持续发展。上级组织没有把乡镇主要领导的经费使用成效列为考核干部政绩、升迁和追究的内容,不能不认为是导致乡镇财政赤难以控制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乡镇办学压力巨大
以前县财政不是按教职工编制,而是按学校正式教职工实际人数下拨人头经费,故代课教师的工资性经费80%以上须由乡镇财政负担,越是经济落后的乡镇,代课教师越多,财政负担反而越重。教育系统缺编760人,按人均6000元计算,需支出460万元。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教育支出基数也相应得到大幅度提高,但县财政也只是保证教育人员正常的工资和福利所需资金,代缺经费只按人均7200元计算,乡镇财政还要承担着停征农村教育费附加而造成的教育建设投入巨大资金缺口的压力。现体制下县财政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拆建补助标准为:一类乡镇500元/平米,二类乡镇400元/平米,按该补助标准测算的资金只够支付土建部分,项目的前期费用和配套资金仍无着落。
(四)县乡两级财政管理体制不尽完善
“保平”是“消赤”的重要前提,做不到当年的财政收支综合平衡,消赤无从谈起。现行的县乡财政体制虽然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乡镇财政支出基数,但由于责、权、利不统一,造成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乡镇财政不但正常的公用经费得不到保障,而且必须的人员经费还是得不到满足(如考勤奖、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此外,历史遗留的赤需要每年支出利息680多万元,乡镇政府还承办着很多县政府委托但又没有资金保障(或没有足够资金保障)的事务,即例如农村低保、民兵训练、部门各项达标评比、报刊摊派等,都是造成乡镇财政赤增加的重要原因。
三、下一步解决乡镇财政赤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消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财政赤不但影响乡镇政府正常的办公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我县乡镇财政赤进一步恶化问题,必须再一次引起县、乡镇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把做好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完成政治任务的高度来对待,从源头上加以解决。要加强领导,成立全县性财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县政府要把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作为县本级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总结几年来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消化乡镇财政赤的新方法、新举措。只要树立起消赤保平必胜信心,经过今后几年的努力,我县乡镇财政赤问题将会得到较好的解决。
(二)加快经济发展,培植乡镇财源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乡镇财政赤问题的根本出
路。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跨越式发展”战略,努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立足实际,积极开拓市场,大力发展区域经济、特色经济,以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欠发达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特色的农、牧、渔业和旅游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各乡镇要积极进行土地整理,共同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用地指标。县政府应从经济强镇的土地出让金中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对欠发达乡镇的转移支付,使他们也能参与分享我县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加快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撤并乡镇及其机构,加大人员分流力度
“生之者寡,食之者众”这个现象不改变,乡镇财政赤就很难彻底解决。要努力改变乡镇规模差异偏大,部分乡镇规模过小和乡镇政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状况,减少政府运行成本。要合理调整乡镇布局,扩大乡镇规模,减少乡镇数量。
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也为乡镇事业人员分流创造了最佳时机。部分乡镇已经摸索出许多切实可行的事业人员分流措施,但由于缺乏全县统一的分流政策,乡镇在事业人员分流和降低经费支出方面困难重重。县政府要利用农村税费改革的契机,推广好的经验,制定全县统一的事业人员分流政策,加快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人员进行分流和归位。
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按照“规模、效益”的原则,加快乡镇校网布局调整,适当合并,集中办学,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师生比例,对教职工中的富余人员予以分流或者辞退,集中乡镇财政有限的教育经费,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积极推行乡镇财政“代理报帐制”改革
继续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提高行政事业人员补助标准,全额保障各专项资金,不留缺口。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凡属县政府承担的财政支出,县财政应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不要换个形式转嫁给乡镇财政。县政府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对乡镇财政的专项拨款,不要要求乡镇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对现行不合理的达标升级活动和最低支出规定,应坚决予以取消。
无资金保证的建设项目是造成乡镇财政赤最重要的原因。今后,乡镇政府要量入为出,考虑本乡镇的财力可能搞建设。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好资金审核关,县计划部门要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对没有足够资金保障的乡镇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推行“零户统管”是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部门摊派,摆脱乡镇财政困境的一项重大改革。财政收支规模较大、财政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乡镇要尽快建立乡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对所属预算单位进行集中核算。在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保持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针对财力不能保证其基本支出的乡镇,根据“先试点后扩大”的原则选择四、五、六类中典型乡镇实行乡镇财政“代理报帐制”。继续保留乡镇财政机构,全部取消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取消原体制中一般预算收入超收分成。本着“基本满足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核定经常性经费,确定财政支出基数,具体项目资金另行追加。乡镇所属单位财务由县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在经济片区中心镇设立分中心代理。改变原有国库库款流经环节,库款由县财政直接拨入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五)区别对待,逐步消化历年积淀的乡镇财政赤
乡镇财政赤日益扩大的事实证明,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等奖励政策已经没有继续执行的必要,应予取消。对历年积淀的乡镇财政赤,进行一次认真清理,然后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消化。对四、五、六类乡镇(共28个)现有赤(共5590万元)经清理确认后暂时挂帐,由县政府向银行贷款解决,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付利息和部分本金,5年内消化完毕。从现在起乡镇不得再向社会借款。违者,除坚持谁借谁还原则外,还要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一、二、三类乡镇的财政赤,通过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加强管理、控制支出和加大转移支付等途径,由乡镇自行消化。
(六)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乡镇政府应建立综合财政预算,把乡镇预算内、预算外和各类基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各项支出的管理。要健全财务核算体制,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执行结果,实行民主理财,提高收支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检查和监督,保障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对乡镇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的依法监督。部分乡镇财政目前没有正规的收支预算,特别是财政支出,虽然在每年召开的人代会上都有一个乡镇财政预决算的报告,但往往是程序性的,谈不上认真审议和执行中严格的监督。此种状况必须改进。乡镇财政年初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预决算报告,提交人代会上审议,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据以严格执行。乡镇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防止走过场。根据我县乡镇赤原因分析,县委、县政府应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完善乡镇干部年度考核机制,把消赤保平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于消化乡镇财政赤的调研报告
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财政状况直接关系到乡镇政权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我县乡镇财政赤的严峻现实,为了推进全县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7月20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的决议》。最近,根据县委的部署,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又组成专门调研组,采取召开不同类型乡镇的乡镇长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查阅有关消赤保平资料,多次召开碰头会等形式,摸清实情,掌握根源,商讨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乡镇财政赤和“消赤保平”工作现状
乡镇财政赤,是指乡镇本年度内财政收入不够支出的亏空部分,其中包括挂账和负债。两年半来,虽然县政府认真贯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投入满腔热忱和大量精力,采取多种措施,但消赤保平工作收效并不明显。从总体上看,乡镇财政赤进一步加剧。经县审计局、财政局调查核实,底全县乡镇帐面赤为16209万元(不包括中小学校负债9255万元,下同),隐形赤5953万元,两项合计实际赤为22162万元。有35个乡镇出现赤,占乡镇总数的97.2%。其中:赤在100万元以下的有12个乡镇(共601万元,占2.7%),100万元到500万元的有16个乡镇(共3467万元,占15.6%),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有3个乡镇(共2223万元,占10%),1000万元以上的有4个乡镇(共15871万元,占71.7%)。全县乡镇赤总额为2651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赤总额比上年下降16.4%。赤比增加200万元以上的有…….等乡镇,增加金额合计9183万元,比赤增长两倍以上的有……..等乡镇,增加金额为8381万元。赤资金来源:有金融机构借款9834万元,其他机构借款3220万元,个人借款1904万元,占用专项资金478万元,应付未付5264万元,其他渠道1462万元。
鉴于乡镇财政赤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一直把乡镇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对待。县委、县政府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通知》(×委发[]95号)、《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限期消化乡镇财政负债的通知》(×政发[]81号)等文件,要求乡镇加强财政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步消化乡镇财政赤。同年,县政府成立了“××县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成立了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3月县财政局制定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的奖励政策,决定对抓收入有成效、消赤明显的乡镇,分别给予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和当年综合财政收支平衡等奖励,对赤加剧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三年来共兑现奖励资金314万元,下达困难补助资金351万元,并对消赤保平工作落后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县财政部门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了乡镇长和乡镇财政所(组)有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了依法理财的观念,增强了消赤保平的责任感。
县财政在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上年度多次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大背景下,对县乡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大幅调高乡镇人员经费支出标准。其中:行政人员和教职员工提高到0元/年人,其他事业人员提高到16000元/年人;乡镇财政支出基数从的12722万元提高到的23924万元。又进一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标准,乡镇支出基数又比上年增加了1500多万元,同时提高各项事业发展资金的补助标准。由于连续两年的重大调整,大大增强了乡镇财政可支配能力。为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3月县政府发出了《关于批转××县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从5月1日起,对农村中小学校所有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正式教职工工资实行统一发放。为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运转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行了以财政电子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灵溪、龙港、金乡、钱库、宜山和巴曹等镇分别建立了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对所属预算单位实行财政集中统一核算。
,县委、县政府狠下决心,解决了历年来一直未能解决的临时工清退问题,共清退乡镇临时工349名,为进一步消化乡镇财政赤奠定了基础。
二、乡镇财政赤加剧的原因
既然县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了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加大了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力度,为什么乡镇财政赤状况依然加剧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有以下几方面主要原因:
(一)多数乡镇财源萎缩,增收难度大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进行税费改革的通知》(浙委[]4号)精神,我县从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减调改稳、全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少数企业在竞争中没能适时抓住机遇,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一些企业向龙港、灵溪等中心城镇集聚,多数乡镇税源流失;前几年,我县房地产市场滑坡,土地价格回落,乡镇土地出让金分成大幅下降。加上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落实,乡镇预算外资金收入大大减少。这些就使得一般乡镇财政收入受到很大影响,财政功能日益弱化,政权运行和各项社会发展项目所需经费基本上完全依赖于县财政。
(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强,领导使用经费与政绩考核相脱节
不少乡镇还未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有些乡镇虽然订立了管理办法,但形同虚设,因此,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乱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制度执行不严,超标准发放各种奖金、补贴;相互攀比,滥发钱物现象较为严重;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经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某镇订阅报刊,一年支出18万元,某乡一般预算收入几乎为零,但招待费支出近23万元,全县36个乡镇招待费支出986万元,报刊费支出175万元,向非预算单位支出各种补贴103万元。乡镇财政作为政府的一级财政,本应规范、严肃,但年初预算流于形式。不少乡镇在安排日常支出时把预算放在一边,年度决算的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严重脱节。还有些乡镇的财政预算没有按时向乡镇人大报告并通过乡镇人代会审议,更无批复,失去了应有的监督。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有些乡镇政府领导在经费使用上,法制意识不强,认为只要不中饱私囊,便可随意使用。他们只注重目前的所谓“政绩”,却忽视长期规划和今后乡镇可持续发展。上级组织没有把乡镇主要领导的经费使用成效列为考核干部政绩、升迁和追究的内容,不能不认为是导致乡镇财政赤难以控制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乡镇办学压力巨大
以前县财政不是按教职工编制,而是按学校正式教职工实际人数下拨人头经费,故代课教师的工资性经费80%以上须由乡镇财政负担,越是经济落后的乡镇,代课教师越多,财政负担反而越重。教育系统缺编760人,按人均6000元计算,需支出460万元。我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教育支出基数也相应得到大幅度提高,但县财政也只是保证教育人员正常的工资和福利所需资金,代缺经费只按人均7200元计算,乡镇财政还要承担着停征农村教育费附加而造成的教育建设投入巨大资金缺口的压力。现体制下县财政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拆建补助标准为:一类乡镇500元/平米,二类乡镇400元/平米,按该补助标准测算的资金只够支付土建部分,项目的前期费用和配套资金仍无着落。
(四)县乡两级财政管理体制不尽完善
“保平”是“消赤”的重要前提,做不到当年的财政收支综合平衡,消赤无从谈起。现行的县乡财政体制虽然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乡镇财政支出基数,但由于责、权、利不统一,造成事权与财权的不匹配,乡镇财政不但正常的公用经费得不到保障,而且必须的人员经费还是得不到满足(如考勤奖、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此外,历史遗留的赤需要每年支出利息680多万元,乡镇政府还承办着很多县政府委托但又没有资金保障(或没有足够资金保障)的事务,即例如农村低保、民兵训练、部门各项达标评比、报刊摊派等,都是造成乡镇财政赤增加的重要原因。
三、下一步解决乡镇财政赤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消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财政赤不但影响乡镇政府正常的办公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我县乡镇财政赤进一步恶化问题,必须再一次引起县、乡镇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把做好消赤保平工作提高到完成政治任务的高度来对待,从源头上加以解决。要加强领导,成立全县性财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县政府要把乡镇财政消赤保平工作作为县本级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总结几年来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消化乡镇财政赤的新方法、新举措。只要树立起消赤保平必胜信心,经过今后几年的努力,我县乡镇财政赤问题将会得到较好的解决。
(二)加快经济发展,培植乡镇财源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乡镇财政赤问题的根本出
路。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跨越式发展”战略,努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立足实际,积极开拓市场,大力发展区域经济、特色经济,以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欠发达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特色的农、牧、渔业和旅游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各乡镇要积极进行土地整理,共同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用地指标。县政府应从经济强镇的土地出让金中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对欠发达乡镇的转移支付,使他们也能参与分享我县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加快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撤并乡镇及其机构,加大人员分流力度
“生之者寡,食之者众”这个现象不改变,乡镇财政赤就很难彻底解决。要努力改变乡镇规模差异偏大,部分乡镇规模过小和乡镇政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状况,减少政府运行成本。要合理调整乡镇布局,扩大乡镇规模,减少乡镇数量。
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也为乡镇事业人员分流创造了最佳时机。部分乡镇已经摸索出许多切实可行的事业人员分流措施,但由于缺乏全县统一的分流政策,乡镇在事业人员分流和降低经费支出方面困难重重。县政府要利用农村税费改革的契机,推广好的经验,制定全县统一的事业人员分流政策,加快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人员进行分流和归位。
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按照“规模、效益”的原则,加快乡镇校网布局调整,适当合并,集中办学,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师生比例,对教职工中的富余人员予以分流或者辞退,集中乡镇财政有限的教育经费,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积极推行乡镇财政“代理报帐制”改革
继续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提高行政事业人员补助标准,全额保障各专项资金,不留缺口。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凡属县政府承担的财政支出,县财政应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不要换个形式转嫁给乡镇财政。县政府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对乡镇财政的专项拨款,不要要求乡镇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对现行不合理的达标升级活动和最低支出规定,应坚决予以取消。
无资金保证的建设项目是造成乡镇财政赤最重要的原因。今后,乡镇政府要量入为出,考虑本乡镇的财力可能搞建设。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好资金审核关,县计划部门要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对没有足够资金保障的乡镇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推行“零户统管”是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部门摊派,摆脱乡镇财政困境的一项重大改革。财政收支规模较大、财政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乡镇要尽快建立乡镇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对所属预算单位进行集中核算。在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保持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针对财力不能保证其基本支出的乡镇,根据“先试点后扩大”的原则选择四、五、六类中典型乡镇实行乡镇财政“代理报帐制”。继续保留乡镇财政机构,全部取消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取消原体制中一般预算收入超收分成。本着“基本满足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核定经常性经费,确定财政支出基数,具体项目资金另行追加。乡镇所属单位财务由县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在经济片区中心镇设立分中心代理。改变原有国库库款流经环节,库款由县财政直接拨入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五)区别对待,逐步消化历年积淀的乡镇财政赤
乡镇财政赤日益扩大的事实证明,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消赤保平等奖励政策已经没有继续执行的必要,应予取消。对历年积淀的乡镇财政赤,进行一次认真清理,然后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消化。对四、五、六类乡镇(共28个)现有赤(共5590万元)经清理确认后暂时挂帐,由县政府向银行贷款解决,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付利息和部分本金,5年内消化完毕。从现在起乡镇不得再向社会借款。违者,除坚持谁借谁还原则外,还要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一、二、三类乡镇的财政赤,通过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加强管理、控制支出和加大转移支付等途径,由乡镇自行消化。
(六)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乡镇政府应建立综合财政预算,把乡镇预算内、预算外和各类基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各项支出的管理。要健全财务核算体制,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执行结果,实行民主理财,提高收支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检查和监督,保障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对乡镇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的依法监督。部分乡镇财政目前没有正规的收支预算,特别是财政支出,虽然在每年召开的人代会上都有一个乡镇财政预决算的报告,但往往是程序性的,谈不上认真审议和执行中严格的监督。此种状况必须改进。乡镇财政年初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预决算报告,提交人代会上审议,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据以严格执行。乡镇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防止走过场。根据我县乡镇赤原因分析,县委、县政府应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完善乡镇干部年度考核机制,把消赤保平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