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建设具体情况
目前,我市的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与“跨越发展、崛起腾飞”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思想认识偏差。少数领导干部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观念保守,不能与时俱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进取心和责任心,应付事务多,开拓进取少,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无先例的不肯干。比如:苏南许多地方实行审批权、许可权相对集中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地解决了“中梗阻”问题,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我市的个别单位领导干部片面强调客观理由,认为“市里没有规定,外地是外地,xxx是xxx”,致使外地的好做法很难在我市得到运用和推广。少数机关干部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更新慢,不敢突破常规,冲破条条框框;不敢承担风险,承担责任;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思想严重;固守本本主义,喜欢上行下效。少数领导干部对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说的少,做得更少,处于一般应付,对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和承诺没有很好地兑现和落实。比如:“行风热线”开办之初,各上线单位基本上都能坚持“一把手”上线,但是后来大多数单位就变成副职、甚至中层干部上线,甚有个别单位安排单位内部人员冒充群众拨打热线电话,欺上瞒下,蒙混过关。少数领导干部不是追求一流的工作成绩,而是在职务消费上相互攀比。还有个别单位领导同志对本单位出现的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强调客观理由多,不敢严管重处,甚至放纵属下。
(二)行政行为失范。集中整治过程中已经初步解决的一些问题在有些领域、有些部门又有所反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等问题仍然存在,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现象在少数单位和部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人情不到不办事,吃拿卡要、胡乱作为。一些执法单位不能很好地寓监管于服务中,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有利可图的争相检查,甚至少数单位为了部门利益,以创收为目的,以罚代法。创收任务是完成了,可客商却给罚怕了、罚走了,也把xxx的对外形象罚坏了、罚糟了。另外,基层站所队的工作作风还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治理和整顿,随意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队伍的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公,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工作效率低下。部分有审批职能的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执行不力,不能从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上热下冷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很突出,企业和投资者意见很大。一是项目集中度不高。目前,我市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330个,其中有一部分项目还是体外循环,而苏州进中心的项目是516项、扬州是575项。有的单位因为受利益驱动,不愿意让“油水多”、“含金量高”的项目进入中心,有的在项目设置上巧做文章。有少数项目承诺进中心而未进中心,其中包括一些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有些单位甚至将已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又收了回去。二是项目承诺期限长。一些审批部门审批环节仍然过多、审批周期仍然过长,使许多项目可以在更短时间内审批的却不能快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