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摸清我乡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对全乡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作详细了解,进一步做好我乡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乡关工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全乡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活动,本次调研采取问卷式、访问式的调查方式,对全乡11个村委会及乡中小学的父母连续外出务工四个月以上及全年累计外出六个月以上的0-18岁(不含18岁)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安全作了深入详细的了解。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东南部,距县城82公里,国土面积561.38平方公里。全乡辖11个村委会、116个村民小组,现有常住户数6402户、人口27063人。其中农业人口5870户、25511人,占总人口的94.27%;非农业人口1552人,占总人口的5.73%;人口自然增长率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8人。,全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56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40元。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
(一)数量多,比例大,且呈上升趋势。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截止今年5月,我乡留守儿童总数已达1740人,加之今年干旱,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留守儿童的数量也呈上升趋势。
(二)分布广,不均衡。从统计分析,我乡11个村委会均有农村留守儿童,但分布不均衡,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多的村寨,留守儿童数量多,所占比例高,反之则低。
(三)留守早,时间长。我乡0—6岁(不含6岁)的留守儿童数有505人,占29%;6—14岁(不含14岁)有857人,占49.3%,14—18岁(不含18岁)有378人,占21.7%。从中不难看出,0—14岁(不含14岁)的留守儿童所占比例高,大部分留守儿童中,在其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外出打工。
(四)与父母联系少、见面难。我乡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主要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其中也有少部分从不联系。每年能与父母也只能见上一面,其中多年才见一面的情况也存在。
(五)家务繁重,自理能力增强。调查中,有45.6%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承担烧火做饭、洗衣服,割猪草、养猪等家务。也因此,有56.3%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
(六)自我监护人年龄偏小,生活困难。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有部份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又无祖辈和亲威、朋友依靠的留守儿童,全部生活自理,非常艰难,如果没有学校老师和邻居的帮助,他们的生活都存在问题。
三、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留守儿童生活方面
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比其父母打工前有所提高,但留守儿童的生活水平却没有随着家庭经济能力的增强而有所提高,相反,生活质量却处于下降趋势。一是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亲戚抚养,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营养存在不足,身体健康受到一定损害。二是部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身体不好,反过来还要孩子照顾他们,致使留守儿童过早肩负起家庭重担,身心得不到健康发展。三是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多半只管孩子吃饱穿暖,孩子的生理等问题往往被忽略,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生理快速发育和变化期的女孩子,由于父母特别是母亲的缺位,使她们缺乏生理卫生方面的指导和关怀,加之农村学校对生理卫生课不够重视,使一些留守女孩在初潮期心理产生恐慌。
(二)留守儿童心理方面
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到位,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接触太少,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三)留守儿童道德行为方面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父母约束,而祖辈们往往文化层次较低,对孩子比较纵容溺爱,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部分留守儿童出现打架斗殴、抽烟喝酒、沉迷于网络等不良行为。
(四)留守儿童安全方面
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年龄小,不能照顾自己,其监护人上山劳动,还有的年龄比较大照顾自己都困难,加之临时监护人安全保护意识不强,致使火灾、车祸等意外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患病却得不到及时医治,孩子的安全问题存在诸多隐忧。
四、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留守儿童缺乏亲情教育和沟通。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全 面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虽然部分父母有时会打电话回家,但是和子女谈话的内容仅限于简单地询问生活和学习的情况,对孩子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发展过问很少。
(二)临时监护人物质关心多,精神关注少。县农村留守儿童被监护的情况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祖父监护型(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托管);二是亲戚监护型(由亲戚——叔婶、姑舅朋友托管);三是单亲监护型(单亲——基本上是母亲托管)。这些临时监护人一般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往往是把被监护人的学习、人身安全和吃穿放在首位,而对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却很少关注。
(三)留守儿童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存在差异。留守儿童的素质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一些监护人在孩子面前没有做到垂范作用,经常当着孩子的面吵架、打架。此外大部分家庭,还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这给孩子的成长和心理造成了不良影响,需要加强教育、监督和引导。
(四)家庭教育意识淡薄。一是有的父母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二是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使孩子身心发展受到扭曲;三是祖辈隔代抚养大多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而且无力承担孩子的品德培养和学习辅导任务,导致一些留守儿童养成乱花钱、性格偏激等不良习惯,加之年老体弱多病,监管起来显得力不从心。
(五)社会对留守儿童关注不够。一是农村基础刻育薄弱,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落后,不能有效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的不足。二是文化传媒难以有效控制,一些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蚀渗入,对留守儿童具有腐蚀性和诱惑力。
五、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策体制滞后是制度根源。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伴生的高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使收入低廉的农民工无法负担,只好选择子女留在家乡农村学习生活,促成了留守儿童群体的不断增多。
(二)贫穷落后是经济根源。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的改变。这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政府无力缓解农民外出与子女留守的矛盾;对于农民工家庭来说,同样因为贫困很难改变与子女长期分离的现实。
(三)认识不足是措施障碍。总体看,各级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关注还是不够,有的只关注农民外出务工创收和向城市转移,对留守儿童问题却知之甚少,有的甚至认为留守儿童是农民工自己家庭的事情,没把它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看。这种认识和态度,直接导致当地没有对留守儿童采取任何措施。
(四)关爱不够是直接原因。监护人也是家庭留守者之一,他们不仅要负责整个留守家庭的正常运转,还要对留守儿童的生活进行照料。隔代监护人,他们年龄已经较大,身体多有疾病,加上缺少文化知识,思想观念守旧;单亲监护因家庭缺少了劳动力,因此对留守儿童管教普遍缺乏耐心,打骂体罚留守儿童是常事;其它监护方式,对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则更加不利。
(五)教育资源短缺是重要因素。一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足,教学资源严重短缺。二是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缺乏规划,应对措施乏力。三是教师与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沟通有限。
(六)责任感缺失是农民工自身原因。对部分年轻的留守儿童父母,他们在经济利益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的偏差,不再安于农村生活现状,对农村的家庭责任感弱化,使得一部分家长忽视或顾不上照料儿童的身心健康。
六、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主要做法及存在困难
(一)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对全乡已外出6767名务工人员进行统计,掌握他们的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外出后存在的困难,并且登记好留守老人、小孩的情况。
2、实行党员、干部联系外出务工留守人员制度。各乡镇对壮劳力全部外出,家中只有60岁以上的老人和小孩的,由乡、村、组干部和在家的年轻党员联系。
3、实行定期走访。党员干部对所联系的打工户每月走访1至2次,并安排邻居亲戚每周看望一次,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尽量帮助他们,经常向外出务工人员通报家庭情况。
4、成立春耕帮扶组。春耕生产期间,乡政府、村委会、村小组发动党员干部组成助耕队,帮助缺乏劳动力的留守人员家庭搞好生产。
5、建立打工亲情联络站。为方便留守儿童与亲人沟通联系,在各村委会建立“打工家庭亲情联络站”。
6、及时救助。根据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登记,把他们列入关注的对象,特别是对于家庭贫穷、生活困难的儿童,政府给予及时救助,并列为“两免一补”对象。
(二)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是工作经费不足。二是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居住肯为分散,且交通不便,交通工具落后,偏远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不能得到及时照顾和救济。三是社会关注力度不够,组织开展工作力量薄弱。
七、建议及对策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强化当地责任,发展本地经济,增加农民的家庭经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变外出打工为当地务工,以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
(二)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培训班,帮助监护人掌握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孩子,从各方面关心留守儿童,做留守儿童的知心人、贴心人。
(三)把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明确责任,并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建立健全服务机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
(四)积极宣传,引导外出务工父母提高自身素质,多渠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正确的家教观,定期与孩子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心理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同时教育引导祖辈正确认识家庭教育观,使而孩子得到全面发展。
(五)围绕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积极宣传“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对留守儿童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心理、安全、文化知识教育,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