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诚信工程”是共青团徐州市委自去年7月推出的一项品牌工程,号召广大青少年从自身做起,大力倡导“明礼诚信”的道德规范,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为使这项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共青团徐州市委近期对徐州市城区青年的诚信素质进行调查,形成了这篇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于XX年3月至4月在云龙、鼓楼、泉山及九里四个城区进行。主要方式为问卷调查和访谈,配合调查还开展了场景测试和网上测试,但结果只作为参考。调查对象为18~40岁年龄段的城区青年,涉及党政企事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人员、工人、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林木渔人员、无业与下岗人员、在校学生、民工等11个社会群体。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77份,回收率达94.25%,有效卷率为100%。
调查结果如果以100分记,得分约65.98483,总体评价是“诚信素质一般,倾向较好水平,尚需培养”。青年对于诚信的观念有着高度的认知水平,对于社会诚信度评价较低;青年的诚信意识与诚信行为出现背离的现象,反映出对于诚信的认知与诚信观念的信奉有着较大的差异;青年的诚信行为选择有着较大“现实性”的特点,尚没有建立被普遍接受的诚信原则。因此,在诚信行为与维护诚信的选择上,青年都是以自我作为判断的依据,从而诚信行为与维护诚信的行为,呈现出对象不同方法不同的特点。青年拥有的诚信的社会资源不足,这直接影响到青年的诚信行为的选择,即青年认定讲究诚信的成本远远大于不诚信的成本,不诚信的行为在现实中的收益远远大于诚信的收益。因此,相对与简单的将诚信看作是个人道德素质不高的看法,问卷中则反映出多层次的不同诚信素质。如果诚信分了五个不同层次:以故意不诚信为第一层次(为了获利),以被迫不诚信为第二层次(为了规避风险),中性选择为第三层次,非主动诚信(涉及个人利益)为第四层次,主动诚信并舍弃个人利益为第五层次。大部分青年是属于第二层次到第四层次之间的诚信水平。
一、对于诚信的认知程度
在对待诚信在个人素质中的排序问题上,有63.6%的人将诚信排在第一位,21.5%的人将诚信排在第二位,8.4%的人将诚信排在第三位,只有6.3%的人将诚信排在前三位以外。而且87%的人同意诚信是一个人立身之本的说法。这说明,不论教育程度、政治面貌、收入水平、职业差别和性别差异,青年对于诚信的认知取得了高度一致,都将诚信放在极高的位置。同时,青年对不诚信的行为有着普遍的不满和憎恶:对于商家的欺诈行为,53.8%的人表示憎恨,35%的人表示厌恶,8%的表示不快,只有2.1%的人认为无所谓。这些数据从反面说明了青年对于诚信的高度重视。
二、对于整体社会诚信度的评价
在对社会诚信状况的整体评价中,只有9.9%的人认为好或者极好,有61.2%的人认为一般,23.3%的人认为不好,另有5.6%的人认为极为不好。这说明在一致认为诚信是重要个人素质的同时,大多数青年对于社会诚信状况评价较低。同时,86.9%的人有过被骗的经历。其中选择“不多,偶尔几次”的有273人,占到总数的72.4%,经常有的有50人,占到总数的13.3%。这说明青年对社会诚信状况的评价是源于自身经历做出的感觉上的判断。虽然对于大多数青年而言,被骗的次数并不是很多,却足以影响青年对于社会和他人的诚信状况的现实与预期判断。所以,在“你是否认为大多数人是否会在没有惩罚的情况下损人利己的”的调查中,不同意这种说法有46.4%,同意这种说法的有27.1%,而说不清的人26.5%。选择呈现出无固定倾向,人们对于他人诚信不持信任的态度。同时,仅有21.8%的人不同意诚信没有好的结果的说法,反映出青年对于诚信行为的预期判断普遍不抱有乐观的看法,这也与青年对于社会整体诚信状况较低的评价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