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高离婚率下产生的庞大单亲家庭群体。通过对全县16个乡镇、学校及0-18岁单亲家庭子女及家长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统计,结果显示:我县有单亲家庭子女2840名,占我县未成年人总数的3.12%。其中,62.4%单亲家庭子女是由于父母离异而造成的,29.2%是由于丧偶,其它情况仅占 8.4 %。调查显示:我县有5个乡镇因父母离异形成单亲家庭的高达90%。在0-18岁未成年人单亲家庭中,子女仅7-14岁年龄阶段的居多,占59.8%。
(二)单亲家庭子女的性格特点,心理情绪。由于家庭的缺损,造成了单亲家庭子女的性格缺陷,他们通常表现出孤僻、内向、任性等性格弱点。绝大部分生活在单亲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在个性发展中,常常感到空虚、寂寞、惶恐不安和焦虑。在调查的2840名单亲家庭子女中,处在离异家庭的单亲家庭子女,大都行为习惯差,甚至染有不少不良习气,诸如抽烟、赌博、打架斗殴、谈情说爱、寻衅闹事等等。
(三)单亲家庭子女的生活状况。由于家庭的不完整,只有少数单亲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多数单亲家庭的生存状况是十分艰难的,生活条件差,生活质量跟不上需求。在调查中发现,2840名单亲家庭子女中有53.9%随父,46%随母,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扶养的占0.1%;在生活条件较差的家庭,父或母为了寻求生计,外出务工,也只能将子女交给长辈或他人看管。
(四)单亲家庭子女的监护人文化结构。调查的单亲家庭中家长是农民的居多,占整个的89.76%,是工人的占4.2%,是干部及其他的占 6.04%;同时,他们的文化层次也参差不齐,其中,小学文化占单亲家庭的60.59%,中学的占34.01%,大专以上文化层次较高的只占其中的 5.4%。
(五)单亲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情况。在学校的教育中,86.7%单亲家庭的子女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13.3%单亲家庭的子女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调查结果显示,单亲子女的学习状况向两个极端发展。其中,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亲子女属于个别现象,只占0.6%,成绩较差的占78.3%。由于单亲家庭孩子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低,不具备给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素质和能力,因此,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大多数未接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
(六)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需求和健康状况。在2840名单亲家庭子女中,多数孩子的健康状况一般,有一部分孩子的健康得不到保证。在91%的孩子内心深处中最渴望有一个完美、和睦的家庭,能够同时得到父亲和母亲的爱,45.6%的渴望不再受到别人的歧视,48.2%的希望得到社会的救助。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单亲家庭教育功能弱化,质量差。单亲家庭的父母一人既要承担沉重的家务,为了生活又要努力的生产、工作,在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方面常显得力不从心,对其子女的关心和教育不够,造成了家庭教育功能欠缺的一个普遍现象。特别是在农村单亲家庭中,多数家长常年外出务工,孩子托付给家中的长辈,监护人本身文化水平低,思想素质不高,严重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式方法,不具备对孩子进行家教的能力,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家庭教育质量差。
(二)单亲家庭子女思想及行为习惯出现空缺。在调查的单亲家庭中,子女7-14岁年龄阶段的居多,占其中的 59.8%,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却无法得到完整的父爱或母爱,由于父母离异或死亡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打破了他们心理上和感情上的平衡,同时,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有45.6%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过别人的歧视,48.2%的孩子生活条件较差。在这种缺少教育和关爱的环境中生活导致了他们空虚、寂寞、惶恐不安和焦虑等孤僻古怪的性格以及比较极端的对人处事态度。常常表现得内向、不愿多接触人,也不愿与人交流,自控能力较差,感情冲动好斗,甚至做出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