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精神,根据县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部分乡镇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检查、调研工作。2月16-20日,第四纪工委书记杨新明带领由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组成的第五调研组分别到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实地察看等形式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全县公、检、法、司部门能够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专门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都成立了由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关的职能职责,负责领导、指导和组织协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体实施工作。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党组织的学习。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近年来,为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我县公、检、法、司部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专题调研、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岗位培训为抓手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干部读书活动、学习研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县检察院开展了体验学习教育,将新招录的公务员带到矿井、纺织厂等企业实地开展了“爱岗敬业”的主题实践学习活动,给大学生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课,促使他们更加热爱生活,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创先争优;县政法委将《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续二)》中的案例内容复印发给10位在职职工认真学习,同时将一些学习资料光碟中的内容拷在电脑上,以供干部职工自己有时间可即时学习。
制度健全,学有保障。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县公、检、法、司等部门年初都下发文件,制定了集体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员个人自学制度、领导专题讲座制度等,列出重点阅读书目,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学习考勤、学习交流、学习通报、学习考核等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如:县法院专门制定了《在职干警学历教育奖励规定》、县检察院制定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暂行规定》制度,支持、鼓励干警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县法院党组还与党员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学习作为一项硬性指标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各部门的学习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点突出,成效明显。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明确学习重点,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等方面内容加强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做到了“学”与“用”、“思”与“行”的有机结合,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新的发展思路,推动了公、检、法、司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在四个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一是学习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每年年初都专题讨论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学习内容,形成“以党委(组党)中心组为龙头、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干部职工广泛参加”的学习格局。并通过签到、发言、学习记录、学习考核等措施强化纪律约束,使学习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不断的学习,各部门干部职工在各种形式的学习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为民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县检察院45名在职干部中,已有39名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到87%;县法院将重点工作纳入学习日程,干警经过调研论证,狠抓审判调解、巡回办案和“代理、审、执兼顾促执行”等亮点工作,提高了工作能力。三是促进了部门工作。通过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学习用于指导实践,各部门工作成效显著。如:县法院把解决审判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加强调研和理论研讨,学用相长,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