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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养老问题调查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19-10-27 来源:调查报告 手机版

  摘要: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范文大全,“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2019年养老问题调查报告3篇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范文大全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

  3.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外在动力

  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6)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

  二、现代社会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

  (一)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20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3.44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4.92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7)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二)竞争压力增加、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两代人只好分居两地。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在农村,传统孝道观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决定了农村养老质量的下降,也决定了养老社会化在农村存在的空间正在形成。

  三、当前中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分析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9)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农民人口多,占全国12亿人口的7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8.2,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xx”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20xx远景目标纲要为中国农村养老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指明了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已经成熟?能否替代家庭养老?”就成为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焦点。

  根据笔者多年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主要有:

  (一)货币经济的发展

  非货币经济决定了交换只能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从而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分离,家庭养老成为必然。只有到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社会化生产达到了极度发达的程度,生产单位由家庭变为工厂,家庭成员各自都是独立的商品者,依靠参加社会化劳动而取得工资收入,即以货币经济完全取代非货币经济,老人才能挣脱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的桎梏,用货币来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维持生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才算成熟。因此,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前提条件就是现代化的货币经济的存在。哈瑞斯说:“我们正在用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法取代工业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当这一过程完成之后,父母孩子之间真正的反哺关系的遗迹也将消失”。(11)可见,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他们的社会处于非货币经济即农业经济阶段时同样也是实行的家庭养老,不可用其它方式取代。

  (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

  养老的两个要素是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是解决了养老的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来说,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具备相配套的生活服务体系。生活服务的提供有三个来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务;第二,家庭成员的服务;第三,社会化服务。家庭养老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家庭成员不仅提供了充足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务,而且亲人提供的服务又是最细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因此,不管将来社会养老保险多么发达,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家庭养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会化生活服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因素。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村的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化服务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据《经济日报》记者王培楠报道,XX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率先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正式运作。全市参保农民76万,16.2万符合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领取了首笔养老保险金。这意味着,从XX年起,东莞所有20岁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岁至55岁的女性农民,将全部进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中。广东省东莞市之所以率先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在于小小的东莞20xx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已达103.56亿元,市、镇、村三级公有资产已达1168亿元,净资产652亿元;就在于每一个村的第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化生活服务水平已大大提高。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许多地方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外没有现成的模式供使用,国内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据,操作的时候难免有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当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务都会影响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0xx年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2)

  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农民素质、社会心理、东方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对保险制度的信任度、非货币经济等等因素的影响,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相比,状况很不如意。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以上数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相对于目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部分参与社会保险并最终获得部分社会经济来源的条件已经产生:第一,除极少数未脱贫的地区之外,中国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很多农民已经在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杭州地区农民,开展养老保险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年迈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13)。第二,随着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社会影响的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手段的强化等等,农民参加保险的观念不断增强。他们开始理解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觉性不断提高。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顺应农民需要而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山东烟台从1989年开始,大胆地进行农村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这种喜忧参半的现状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全一致的。我国的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差距大,因而在养老问题上,各地情况差别很大,有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如东莞、温州以及山东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贫困地区,连一般的保费还无法收齐。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因此,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五、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选择及立法的价值取向

  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中的主要养老方式,只不过这种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辅助于多种养老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可以这样说,不管今后农村养老如何改革,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因此对于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切不可以偏概全,随意放弃对家庭养老的研究和规范,更不可武断地认为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完全替代家庭养老。

  之所以说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家庭养老的成本较低。同居一室,家庭成员更便于照顾老人,无需由专人脱离生产而专职对老人进行看管,既不影响生产,又不影响养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第二,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全面推广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这种古老的养老方式不能随便地减弱或放弃。第三,家庭服务业不甚发达。即使人人都参加了社会养老,年老时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农村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没有家庭这个养老载体,老人们即使手中握着钱也仍然无法安度晚年。第四,思想观念、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对老人养老载体选择的影响。传统的“子孙满堂”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赖性、对子孙理解的渴望会进一步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保险金的老人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人而与他人生活在一起吗?很显然,家庭永远都是最理想的养老载体。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观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动对家庭养老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单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进行规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制度,必须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位置。

  养老的载体与养老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家庭愿意承担养老责任,但没有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无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仅有资金上的保证,但无人对其进行照顾,其生活也是难以得到满足。所以,在巩固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须在农村强制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建立防患意识,在其年轻力壮、创造力最强时,能有少部分的储蓄,以备年老、多病没有生活能力时所用。

  鉴于上述分析,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国情,参照“xx”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农村养老的基本精神,我国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目标应该定位于: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14)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完善法制。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本着“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村养老立法价值取向,我国农村养老法律体系可按以下思路构筑:

  第一,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第二,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第三,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相信其研究对国家今后的农村立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迈克尔•米特罗著《欧洲家庭史》第145页,华夏出版社。

  (3)岳庆平著《中国的家与国》第9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

  (4)刘英著《中国婚姻家庭研究》第35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5)张德强著《嬗变中的婚姻家庭》第79页,兰州大学出版社。

  (6)参见姚远《政府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与作用》载《西北人口》1999年第2期

  (7)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老年供养体系调查资料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

  (8)参见姚远《传统型家庭养老面临危机》,载《视点》1996年第11期,第10页

  (9)参见《田雪原文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

  (10)参见《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11)马文•哈瑞斯著《文化的起源》第178页,华夏出版社。

  (12)王延中《不应终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载《中国经济时报》20xx年5月24日时事版

  (13)参见揭新华《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的比较研究》载《上饶师专学报》1997年第2期)

  (14)参见杨连专罗军《论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取向》,载《人大建设》20xx年第8期

农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走不动了……”XX年央视春晚,莫文蔚的一首《当你老了》触动了无数人的心灵。

  每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所以养老也成为无法回避的话题。近日,河南平顶山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的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的火灾,更是让养老话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三门峡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提供的XX年人口与城镇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市总人口227.79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35.0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5.4%;65岁以上人口22.6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95%;80岁以上人口3.4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51%。

  面对这么庞大的老龄人口,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方式才能让每位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享受安康快乐的晚年?

  城市老人大多居家养老

  家住三门峡市区黄河路东段69岁的王老太太有4个子女,其中3个都在外地工作,只有小女儿在三门峡,老人平时独自一人居住。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家住了几十年习惯了,每天到邻居家串串门,和邻居聊聊天,遇到过年过节子女回来看望她,挺好的。“我不会去养老院,在自己家里舒服,我自己照顾得了自己。”王老太太说。

  说起养老问题,家住文明路东段72岁的赵强(化名)一脸忧愁。“我想减轻孩子们的负担,去养老院养老,可是总担心这样对孩子不好,让孩子脸上无光。在家里养老吧,孩子们都忙,还得抽空照顾我,我不想让孩子们太辛苦,真是两难啊!”赵强说,他身体不太好,由儿子女儿轮流照顾,虽然孩子们都挺孝顺,但工作都非常忙,还得抽出时间照顾他,他于心不忍,想去养老院又没法给孩子说,害怕孩子多想,非常作难。

  王老太太和赵强两位老人的说法代表了我市大部分老人的想法,或是受传统观念影响,或是出于各方面的顾虑,他们都选择了居家养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像赵强这样的许多老人无法摆脱思想困扰,一些年轻人也因为“面子”问题坚决不让父母去养老院养老。“养儿防老,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我肯定不会让父母去养老院的。”46岁的市民张高峰坚定地说。

  据湖滨区车站街道办民政所的赵月琴介绍,统计显示,该街道60岁以上的老人有8000多人,但在养老院养老的人数不到100人,所占比例非常小,大部分老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我们街道多数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赵月琴表示,一是城区的养老院都收取一定的费用,而该辖区很多老人经济条件比较差,无力负担养老院的费用;二是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一些老人因为有子女,担心给孩子造成心理负担,所以即便经济上允许,也不会选择去养老院。

  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工作人员也表示,和全国整体情况一样,我市目前在城区生活的老人绝大多数都是居家养老。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突出

  和城市相比,我市广大农村地区由于近年外出打工的人比较多,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农村老人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待遇较低,同时,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了老年人与儿女分居比例和空巢比例,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一大难题。”三门峡市委党校副教授、社会学研究学者杜明国表示。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农民冯秀丽今年63岁,儿子儿媳都外出打工,老伴儿走得早,所以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村里很多和我年龄相仿的人都这样,孩子们去外地打工了,只剩下老人在家。”冯秀丽说,自己身体不错,家庭条件还行。而有些老人身体不好,必须靠儿子女儿照顾,“所以日子非常不好过”。

  6月6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的“老龄社会公共政策挑战与治理创新”国际论坛上,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张雄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做了《XX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表明四成多的农村老人喜欢的养老方式是与子女同住,而超过六成的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养老。张雄称,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的主要原因包括生活不习惯、没有亲友熟人说话、生活费用过高等。这种现象在我市农村也存在,灵宝市大王镇71岁的李大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山东工作,小儿子在北京工作,两个儿子想让老人跟他们到城里生活,可是老人不愿进城。李大妈告诉记者,在城里不习惯,还是在村里自由,可一个人在村里就怕生病,一生病就没人照顾。

  “农村养老方式非常单一,除了那些无依无靠的老人去敬老院,一般都是在家里养老。”国家统计局三门峡调查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对我市农村养老问题作过一个调查,在21名农村老人中,家庭养老的18名,占调查对象的85.7%。因为农村敬老院不需要缴纳费用,所以多是一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而民办养老机构屈指可数,在民办养老院养老的老人更是寥寥无几。

  国家统计局三门峡调查队的调查报告同时提出,由于近些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导致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如何让农村老人真正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成为一个非常大的课题。

  探索新的养老模式是大势所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绝大多数老人选择的是居家养老。但是目前国内主流家庭结构已转变为只有一个孩子,这意味着年青一代的养老负担变得非常繁重。此外,人口流动的加快导致代际分离现象日益突出,中国有相当多的老人独守家中,成为空巢老人。即使是与父母同居一个城市的年轻人,也因高强度的工作和快节奏的生活而很难抽出时间给予父母更多陪伴,所以这也给养老提出了新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推广新的养老模式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在城市,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养老等模式都是可以大力推广的养老模式,目前我市在这些方面都有比较好的典型经验。”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工作人员表示。

  养老机构养老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养老方式,但因为种种原因发展受到限制。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一些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情况比较好,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而民办养老机构由于资金缺口较大,管理员待遇低、工作压力大等方面的问题,经营遇到很多困难,有些甚至因为经营不下去而关闭。许多市民对养老机构养老提出了建议:关键是要提高服务水平,让老人住得舒心、开心。

  社区养老是政府大力提倡的一种方式。老年人晚上可以住在自己家中,自由性、隐私性较强,白天在养老院生活,吃饭、理发、就医等都可利用社区资源,非常方便。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一些社区积极开展社区养老,这些社区成立了义工组织、家政服务中心、便民医疗点等社会组织,满足了社区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深受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欢迎。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开启了中国养老新途径。该模式采用医院新增养老设施,养老院引进门诊,或新建医养结合养老院等方式,通过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模式,已在全国多地实施。“三门峡在这方面也有非常好的经验。”三门峡市老年护理院院长常援建介绍,该院是河南省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方面做得非常好的机构,XX年该院便开始探索这一全新模式,由于各方面都取得了成功,吸引了郑州、洛阳等地的养老院前来学习。之前由于发展受到限制,老人不是太多,但居住在这里的老人能得到很好的照料,“随着新大楼投入使用,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老人选择到这里养老”。

  在我市农村,也有一些好的养老模式受到群众欢迎,值得推广,其中陕县原店镇郭家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非常受欢迎。

  据介绍,郭家村根据村里实际情况建立了一所集住宿、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服务本村老人的非盈利性集体公益性养老服务场所。该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入住65岁以上低收入、空巢、残疾等各类老人76人,年龄最大的84岁。完善的设施、良好的环境为老人养老休闲提供了方便,管理服务人员尽心尽力为老人服务,深得老人欢迎。XX年,郭家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河南省民政厅命名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我们村修建服务中心的宗旨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发扬‘孝文化’的传统美德。”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我们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还在深化改革开放中继续探索前进,让老人住得舒心。”

  养老之路任重道远

  在我国,未来养老的任务是任重而道远的,不管是哪种养老模式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社会各界一致的看法。

  三门峡义工分会秘书长胡健因为实施“天伦计划”长期关注老人养老问题。他认为养老机构养老肯定是未来非常重要的一种模式,对此专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养老机构不是根据每个老年人的具体需要来提供服务,而是根据制度和工作程序要求机械运转,相对来讲比较缺少个性化和人情味。还有一点,在养老院里老人们没有隐私,没有秘密,没有活动自由,这就带来了老人尊严和自由的缺失。”胡健表示希望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让老人感受到浓浓的关爱,“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养老机构未来肯定很受欢迎”。

  多年从事养老事业的常援建认为,未来要建设高、中、低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政府部门要加大投资力度,养老是一个惠及民生的大事,是公益事业,要呼吁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养老机构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时时刻刻感受到“家”的温暖。

  另外,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医养结合”的路子可以为民办养老院转型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很多养老院反映利润微薄,难以为继,如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话,就可以解决养老机构经营困难和养老院医疗设施落后的难题,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养老是个社会大课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杜明国表示,全社会都要改变认识上的误区,不能把养老保障看成是一个“无底洞”,要积极参与,探索适合各类老人需要的多元化养老模式,在老龄化不断推进的今天,让老人真正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养老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这个假期,我来到了xx市xx区敬老院,看望了那里的老人,给他们送去新春的祝福,还送上了营养品,并与他们亲切交谈。通过与他们的谈话,我了解了老人们过去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了解了他们现在的养老情况。

  住在这所敬老院里的老人们大多在70岁以上,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送到敬老院来(这与我以前在其他敬老院了解的情况也是一致的),如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身边亲人大多已过世,孤身一人;一个人待在家里太孤单,想有人能够陪伴。从她们的口中,我大致了解到过去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建国初期,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文化,但迫于生计,只能外出干些体力活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如在织布厂工作,生产烟草等。由于当时人们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即使是在城市,生活物资供给一样严重不足,大部分人最大的希望便是能吃饱穿暖。因为条件有限,许多人不能去上学,只能利用空闲时间去夜校读书识。生活在乡下的人,为了能去学校读书,冬天里也穿着草鞋踩着冰雪去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外的地方求学。路上饿了就吃从家里带的生红薯或其他干粮充饥,要是遇上荒年,就吃路边生长的野菜,生存条件极为艰苦。

  现在这些老人们的孩子都长大了,都成家立业了,他们被子女送到敬老院来更多的也是一种迫于生计的选择。在我所了解的老人中间,绝大多数人的子女都只在缴纳生活费时才来看望一下老人,顺便购买一些物品,见面交谈的时间也不会太长,真正关心老人生活起居细节的更是少之又少。子女们普遍对父母们的生活情况关注较少,以为把老人送到敬老院就万事大吉了。更有甚者,子女之间互相推卸养老责任,只顾自己享乐。这种情况着实令人心痛。

  在与老人们的交谈过程中,我发现很多老人口中都会说只要自己的子女过得好,自己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儿女们心中都有自己的父母就行了,他们来到敬老院生活至少还有人可以一起生活、说说话,陪伴他们度过晚年,这比孤单一人待在家里好。我注意到,每当老人们说起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时,他们的脸上、眼神中总会流露出温馨、留恋、幸福,甚至泪眼婆娑。由此可见,老人们的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回归家庭、渴望亲情的!

  的确,老一辈人为我们新中国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过去所经历的苦日子值得我们年轻一代人永远铭记,我们要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现在美好生活的前辈们,并以他们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回报社会的意识,努力学习,争取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辜负老前辈们的期望。

  然而,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老一辈已相继老去,庞大养老群体的出现成了一个十分现实的社会问题。即使我国正加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但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老人们缺乏的是家庭式的关心和温暖。当孩子们事业有成之时,都想着如何对自己的父母好点,让他们过上安享晚年的生活。殊不知,又有多少人真正可以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的服侍他们一回?又有多少子女知道老人们心中的渴求?

  我认为,传统“养儿防老”模式虽然受到现实的挑战,但是,“养儿防老”的传统并没有过时,并且永远不过时。解决养老的问题,除了政府要加大养老资金的投入以外,还要解决一个“良知”的问题。“养儿防老”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孝敬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名族的优良传统。父母辛苦地养育子女,当父母老了的时候需要子女们照顾的时候,子女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而那些推卸养老责任的子女应该遭到良知的谴责。倘若子女养老养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为老人着想,那么,国家的养老制度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之,最好的养老制度也温暖不了老人的心。

  所以,我呼吁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养老问题。如果每个人都有一颗孝敬老人的心,那么解决养老的问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只有人人都唤起自己的良知,才能让老人们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城市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基本原则。

  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主席会议确定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从20**年7月下旬至8月期间,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带领政协社法委、民政局、政协委员调研组先后视察了杏花岭区锦绣苑社区、迎泽区五龙口三社区、海边街社区、太原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听取市民政局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建设情况,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就我市城市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进行调查研究。

  一、基本状况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XX年开始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市民政局作为政府总牵头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创新工作理念,探索为老服务新机制,构建居家养老新体系,逐步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543个社区,到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XX年9月和20**年7月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来太原市考察,充分肯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综合归纳有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紧跟社会形势,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我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人6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4.8%,其中空巢老人约13万户,人口结构向老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发展。为应对老龄化现实,目前全市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15个,安设老年床位1380余张,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500余家,设立养老服务点2461个,建立社区服务队760支(约XX人),招募志愿服务者10.2万人,建立老年人“爱心一键通”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发放2.4万部“爱心一键通”,开通8181890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建成现代化的求助呼叫网络平台,受理老年人求助呼叫225862人次,为民排忧解难70629人次,全天候(24小时)为老年人服务。

  (二)创新养老模式,敢于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径。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导向,把研究解决养老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养老服务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在前进中探索出一条新路,即“以家庭为基础、社区服务为纽带、居家照护服务为宗旨”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即“无偿服务针对80岁以上高龄、空巢、困难、伤残以及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免费服务;低偿服务针对老人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服务;有偿服务针对以市场运作,为老人提供预约上门实惠服务”。

  (三)制定扶持政策,构建居家养老事业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和国家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适应新形势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xx”经济社会规划和服务业扶持范围,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意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全市基本形成了“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

  (四)树立全新理念,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级党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广大居民“五力合一”的联动运行机制和分类服务、分级帮扶、助老服务、网格管理、亲切关怀、社会联动“六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为老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管理办法》,为孤寡、失独、独居、空巢、困难、优抚、残疾和高龄等八类老人提供享受分级优惠服务,评估计分确定“abcd”四种类型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卷,即每年每人发给a类85岁以上空巢“三无”老人2400元、b类80岁以上空巢困难老人600元、c类70岁以上空巢伤残老人150元、d类60岁以上空巢特困老人享受亲情志愿者服务;今年为近五万名老人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其中a类128人、b类2585人、c类17194人、d类30000余人。

  (五)扩大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生活需求。根据老年人不同服务需求,在全市各个社区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防病治病、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志愿服务、老年餐桌、家政服务、配餐送餐、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亲情服务等40项社会化服务,在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管员,及时为老人提供服务指南、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解决老年人精神生活和医疗保健方面的问题和护理需求,基本做到“养老在社区、服务进家庭”。

  (六)经费基本保障,投入养老公共资金逐年增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工作建设经费逐年增加,从XX年开始社区办公经费根据辖区范围和居民户数增加至5万元、6万元、7万元。20**年,为每个社区安排惠民项目资金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建设与服务,市民政局按照管理原则,对资金使用投向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居家养老公共事业作为惠民项目资金重点使用领域之一,重点打造了社区“老年餐桌”试点,得到了社区老人的普遍欢迎。

  总体上讲,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有创新、见成效,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先全国同类城市。

  二、主要问题

  在我市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居家养老公共经费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公共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数量不大,有的基层社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现象,用于发展居家养老公共事业经费不够明确,专项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社会资金投入不足,对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磨合。社区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牵头单位民政、教育、老龄、人计、人社、发改、建管、卫生、财政、地税等10多个部门,有些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方面配合不够主动、缺乏大局意识,应该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还需进一步扩大。从全市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关服务产业化发展不平衡,能够落地的养老服务产业为数不多,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与形势发展还有差距,服务业力量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需求。

  (四)老年服务队伍还需进一步壮大。招募从业人员和老年志愿者有一定难度,专业型人员匮乏,志愿者队伍不够壮大,部分服务功能缺失,服务队伍的组织管理比较松散,家政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特护人员供需不平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短板。

  (五)宣传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社会认知度还有偏差,从我市老年人民调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因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因素,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不太愿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社会、家庭、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三、对策建议

  通过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情况调研,市政协调研组认为:资金保障、管理体制、政策支持、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是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以人为本、服务满意、合理收费、管理精细、老有所养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驱动器”作用,是促进居家养老事业顺利前行的基本保证。为此,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供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从我市近几年看,随着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养老公共服务经费相对也在较大幅度的增加。根据市财政局报告,20**年预算安排城乡社区事务资金17.7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9.24亿元,增长幅度108.4%。为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居家养老事业的公共经费安排,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按照全市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专门立项年度居家养老事业经费,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提高养老事业经费的幅度,根据老龄人口的增加,保障居家养老投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设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各个环节上,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民营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力量要支持养老事业发展,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多元化、社会化、长效化的投入机制。

  3、管好用好居家养老公共资金。政府投入的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办法,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用于发展居家养老事业的各项建设。

  (二)加大政府效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健全完善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管机制。

  1、充分发挥政府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要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从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大局考虑,进一步完善市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民政部门“总牵头、总指导、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全局意识,树立街道社区敬老助老的服务意识,齐心合力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充分开放为老年人活动的公共设施。各级政府对涉及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情况监督指导,积极协调社会各方,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为服务老年人开放,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依法保护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构建完备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全市为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更加完善。

  3、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总理xx在20**年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在服务居家养老事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打开政策大门,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市场动力,积极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各级政府要对各类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产业自用房产、土地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等,完善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政策,为社会资本减税清费,吸引更多的养老服务产业扎根落地;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业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居家养老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力求规划建设同步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规定,对居家养老用地、税收、信贷、水电、床位、营运等方面,政府应大力扶持、给予“补贴补助”,坚持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政策保障。

  2、建设社区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继续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办小型养老院或敬老院,力争全市80%的社区各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提升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功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为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养场所。

  3、推进社区“老年餐桌”惠民工程建设。政府花钱买服务,社区老人得实惠。市民政局组织牵头在我市锦绣苑社区、海边街社区开办“老年餐桌”试点服务项目,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生活的关爱关心关照,解决了老年人中午就餐问题,很受社会欢迎。建议逐步向全市社区推广“老年餐桌”服务项目,并作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建设的重点发展项目,把“老年餐桌”办成具有特色的品牌“窗口”。

  (四)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有爱心、素质高、服务好”的居家养老专业化队伍。

  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居家养老专业队伍建设,为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创条件,办理签订合同制手续,享受同城化社会待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市场化运作、社区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促进相关产业的专业化人才培养和就业落实;各街道社区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工作,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各级政府要指导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发给“职业资格证”,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服务明星,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2、逐步完善招募老年志愿者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要求,实现老年志愿者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0%的目标,对照我市还有差距。为此,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动员指导,相关部门牵头,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市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公安、人社、文明办、驻地部队等相关部门应带头响应,形成共建单位,签订《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协议书》,并纳入精神文明和谐单位考核。

  3、建立街道社区联系从业人员制度和激励机制。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联系从业人员的制度,正确处理辖区社区干部、从业人员、居家老人三方人际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和谐、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的理念,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建立激励机制,关心从业人员的政治待遇,尊重从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档案信息,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服务明星的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将以人为本、文明礼仪、热情服务、行为规范作为一项考核目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加人性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流的幸福家园。

  1、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各级政府要在推动养老事业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当地养老事业的任务措施,解决养老突出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很下功夫,促进我市居家养老事业提档升级。

  2、宣传引导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保留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又体现了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新内涵、新品位。据民政部推测全国90%的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对此,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力量“进门进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底普查辖区老人养老意愿,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情况的翔实信息数据;借今年“九·九”重阳节之际,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养老政策,引导老年人和家庭子女转变养老观念,顺应时代潮流,接受新的养老方式,积极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进程。

  3、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各街道社区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尊重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自愿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在物价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服务收费标准;对标全国先进典型,优化配置市场为老服务优质要素,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合作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把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朝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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