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查目的和最终形成的书面报告的内容综合评价,调查报告大体可分为以下类型:
1.总结典型经验的调查报告。
这类调查报告是为了概括出先进人物或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正面经验,使其便于在面上发挥影响。调研对象是一个或一类特定的先进典型。调查报告写成之后,其中所概括的经验,可以为有关人员或单位所借鉴,或可以使之从中受到启发;也可作为有关主管部门开展学习先进活动的素材。
2.反映情况的调查报告。
这类调查报告因调查目的、范围和用途的差异而有两种区别:一种是反映具体情况的个案性调查报告。其调研目的是为了把某一个具体问题界定清楚,调研范围单一、具体,报告的内容一般用来作为处理某一具体问题的依据或重要参考。另一种是反映基本情况的综合性调查报告,调研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概貌,调研范围相对宽广,涉及的对象较多,报告的内容主要用作宏观决策参考,或者用于说明某种客观现象,某一学术观点。
3.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
揭露问题的调查须在已有线索的基础上展开。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查清事实,获得足以说明问题性质、程度的材料。调查对象一般是暴露出问题和问题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不仅可以用来澄清是非,辩明真伪,教育群众,还可直接用作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