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调查显示,部门利益将成为本轮地方政府改革的最大阻力,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激活市场和社会活力方面,尤其如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25日在北京表示。
部门利益正成地方政府改革的最大阻力
25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共同发布行政体制蓝皮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XX—XX)》,报告的主编为国家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魏礼群。
自XX年以来,中国新一届政府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的行政改革再度引来国内外舆论关注。在国务院大刀阔斧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改革如何落地收效,地方政府的改革和政府治理创新,事实上已经成为改革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
为了了解基层对于行政审批改革为重点的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看法,上述报告的课题组在全国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课题组共发放了500多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65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群体中,有局级干部31人、处级干部251人,两者相加占比达到6成。
课题组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这样的问题:简政放权、激活市场和社会活力改革中有可能遇到的最大阻力是什么?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排在第一位的答案是:“部门利益作祟,有的把权力变成与民争利的工具”,认同此观点的有271人,占比近6成。
此外,在回答地方政府承接中央下放的职能,且向下放权,会不会出现“梗塞”时,超过4成被调查者认为:“会,部门本位主义思想,决定了会把一些有油水的职能留下,没油水的职能转移出去。”
“这样的调查结果发人深省。”作为这份报告的副主编,汪玉凯说,超过4成的被调查者认为,地方政府在承接中央下放下来的权力时,会按照自身的利益本位思维进行筛选,有选择地往下放权,使中央的政令在实施中大打折扣。
“这个调查佐证了多数人对本轮简政放权,可能出现‘中梗阻’的担忧。”汪玉凯说,因为调查对象大部分为党政机关干部,这样的调查结果值得高度关注。
权力清单,权力能否被关进制度的笼子?
提高政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现代政府治理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在本轮简政放权中,各级政府构建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就是提高政府管理公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权力清单,社会的认知度如何?
这份报告的课题组对此设计了这样的问题,“现在各部门、各地方都在按照中央要求晒权力清单、亮权力家底。如此下去,权力能否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调查结果显示,回答“可以”和“值得期待”的人数达31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三分之二,但仍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基本持否定态度,其中有10.5%的被调查者认为“不看好,小鬼难缠,不属于权力清单上的其他小动作最可怕”。
“这个结果说明,尽管政府在简政放权后晒权力清单,是一个重要创新,也得到了一些认可,但是,对于这样的改革,包括公务人员在内,不是看政府部门在口头上做出了什么承诺,而是实际上落实到了什么程度。”汪玉凯表示。
与这一话题相关,调查问卷中,还提出“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而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还存在很多不守法的行政行为。你认为这种状况如何改进”。
调查结果显示,有接近4成被调查者强调要“制定严格的公务人员行为准则,违反者就要受到相应处罚”。同样有接近4成被调查者认为,“地方政府不介入微观经济,不插手行政职能之外的事情,就会最大限度地避免非法行政行为”。排在第三的回答是“不守法的行政行为往往事出有因,不完全是基层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责任”,而也有超过16%的人认为,“有时候基层政府绝对依法行政,会让很多行政行为无法落实。”
汪玉凯表示,这组调查很让人深思,一方面,对于不守法的行政行为,既强调要严厉惩治,也强调严格限定权力边界;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公务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都是公务人员本身的素质问题,而与复杂的执法环境等因素直接相关。
“在目前中国政府行政运作中,还存在很多脱离实际、用人不正之风等的环境下,对于基层公务员的苦衷也许局外人很难真正理解。这说明,从整体上改善从政环境,显得尤为重要。”汪玉凯称。
政府关于老龄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在区老龄委的统筹协调下,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区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全区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
( 一)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的组织网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主任、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老龄委,统一协调部署全区老龄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区老龄委下设办公室,各街道参照设立了街道老龄委,各社区也普遍成立了老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和老年协会。三是配备工作队伍,区、街道、社区三级老龄工作机构均配备了工作人员,部分街道还组建了老龄工作志愿者队伍,照料老年人日常生活。四是规范工作制度,一方面将长远规划与短期目标结合起来,围绕《江宁区老龄事业“xx”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研究出台各个年度的老龄工作要点,逐年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将统一规范与自主管理结合起来,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街道和社区的老龄工作机构也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为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制度保障。
(二)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的保障体系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为基础,出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发放失地生活补助金和养老保险补贴,新农保参保率达95%以上。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根据不同的年龄层次和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发放养老生活补贴,向8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金;所有社区全部建成医疗卫生服务站,部分社区设立老年康复点,农村老人和城镇无保障老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城镇退休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五保供养经费与农村低保标准实现联动,低保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标准稳步提升。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低保老人可以得到慈善救助的优先照顾,区慈善总会还为部分高龄困难独居老人购买了意外住院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构建了一种多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首先,全面推进“居家养老”。依托社区,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系列服务,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队伍日益壮大,有效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的缺陷和不足。其次,积极发展“机构养老”。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蓬勃发展。全区21所公办养老机构近年来发展迅速,硬件设施不断更新,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服务质量日益提高,为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快速起步。目前已发展的13家民办养老机构中,既有桃园老年公寓那样的“平民化”养老机构,也有荣平老年康乐中心那样的国家一级养老机构,为社会养老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第三,不断丰富养老模式。广泛开展“动态养老”,组织老年人外出参观旅游,积极引入“候鸟式养老”方式,加强与异地养老机构交流合作,根据南北方气候的不同特点组织老年人赴异地避暑、过冬,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四)营造了一方和谐老龄的社会氛围
一是围绕尊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的营造,利用重阳节等节日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老年人的生活。二是围绕老年人实现自身发展的需求,成立了10所老年大学和134所老年学校,建设了一批健身活动场所,购置了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器材,此外还积极支持离退休教师协会等社团的发展,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提供载体和平台。三是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依托区法院等司法部门,成立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合议庭等工作机构,为老年人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近年来,在区委的重视下,在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全区的老龄工作取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老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给老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增加了难度。目前来看,我区的老龄工作与新时期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全社会为老服务的意识仍需强化。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对老龄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得还不够深入,为老服务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夯实。
二是对老龄工作的扶持力度还需加大。在政策制定上,缺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激励扶持政策;在考核机制上,老龄工作尚未纳入“四项建设”考核基本内容,基层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在经费落实上,现有老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与纲要中确定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的投入也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龄工作的开展。
三是老龄工作的队伍建设尚待加
强。虽然基层都设立了老龄工作机构,但是缺乏专职的老龄干部。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往往身兼数职而且变动频繁,导致基层老龄工作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几点建议
做好老龄工作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江宁的需要。当前,我区正处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时期,老龄事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紧紧抓住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老龄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契机,将我区的老龄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老龄工作影响力
积极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对老龄工作进行宣传,并在内容上更加突出重点。要围绕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通过开展普法教育等形式,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孝亲敬老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使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老龄工作,为老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注重分工协作,进一步凝聚老龄工作合力
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方面,要加强对特困老人的救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等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尽快出台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区内公共交通方案;在老年人医疗保障方面,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和救助,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突出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就医难的问题;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要继续巩固老年人权益保障庭的作用,处理好涉老案件,加大对贫困老人的救助力度,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提高覆盖面。
三、坚持双管齐下,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托老所、日间照料室建设模式,完善社区养老功能;推广“安康通”紧急呼叫援助系统等服务设施,保障居家养老安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生活照顾、家政服务等业务,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加快推进五保敬老设施规模化发展,提高全区五保供养水平;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实行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提高入住率;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水平
在工作经费的投入上,要严格落实纲要中确定的标准,建立特困老人救助专项基金,足额安排老龄工作相关经费;健全老年人长寿金发放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的配比额度,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经费难题。在组织机构的完善上,要加强街道老龄工作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台帐,组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人员稳的基层老龄工作队伍,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抓得实。
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查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公务 员在线 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
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二)大力推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0世纪90年代初,海淀区开始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等形式,使计划生育逐步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聂各庄“十星文明户”评比等一些典型的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初,海淀区在继续总结、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特点和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出台了《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与居民自治整体工作同步启动。
在自治工作启动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居委会还习惯于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对自治工作的概念、目的、形式等认识模糊。为转变这种观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涵义,要求结合社区群众的特点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宣传和需求调查,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的形式拟定有社区特色的居民自治公约和自治章程,依靠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将居民自治工作的内容以适当的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宣传为先导、以章程为保障、以协会为载体、以需要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努力,海淀区出现了一批以自治承载的“相约健康在社区”、“生育文化社区”活动,诞生了精品“社区计生卡通形象”,并有了“交互式自治”这样的创新工作形式。一些社区还引入香港社区服务理念,实施“新家庭计划”,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自助平台,以服务为出发点引导社区居民从关注健康到主动支持、帮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了“四自”理念的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的居委会都已制定了自己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并根据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自治工作。
(三)全方位推动计划生育综合优质服务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逐渐体会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其提出时还以较为单纯的技术服务为内涵,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知识宣传、技术服务、满足人的尊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这样一个综合优质服务的概念。这一结论的提出,为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全方位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搭建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工作框架。
1、在技术服务中,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网络推进优质服务,形成以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点,以地区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网络”。
海淀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免费为农村及城市无业育龄人群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为外地来京无业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待外地来京人员9万余人,未出现一例并发症和事故差错。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几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对服务机构外环境的改造装修、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严谨的工作制度和人性化的服务流程等对服务硬件、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术后人员提供“亲情搀扶”、送健康礼品、发健康处方等温馨服务,就诊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8%。
为充分利用地区卫生资源,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计生卫生联手,建成由66家医院和69家社区卫生站、有5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主体服务网络,不仅保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还承担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健康处方”等服务,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海淀区启动《海淀区开展育龄夫妇享有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以政府工程的方式启动对城市无业、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生殖健康检查,已有8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此项服务,并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还有2.8万名已婚育龄男性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
在药具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以承接国际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区安装了500部自动售套机,同时推进免费药具的发放渠道,实现了在全区所有的居(村)委会、外来人口一站式办公地点、人才职介中心、社区卫生站、乡村卫生院(室)、66家医院、部分高科技公司、大型集贸市场电子市场、地下空间外来人口租住地等地设立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自取架,又增设了26个免费自取发套机,使生活在海淀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需要的服务。
2、在知识宣传中,通过构建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服务人群推进优质服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构建了以“空间四条线、地上精品现、沟通面对面”的广覆盖宣传网络:一是抓住北京电视台、《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海淀报等主流媒体,通过设专栏、出专版,开展对生殖健康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二是抓住特色活动出精品,组织开展了“樱花香,碧水长、婚育新风传四方”的昆玉水系大型流动宣传、“独生子女艺术节”、“生殖健康进军营”等一系列精品特色活动。三是建成了以“生育文化墙”、“人口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精品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四是树起了以人文关怀为基、以计生宣教公益广告组成的城市风景线。五是相继开发了针对大学生、公司员工、外来人口等不同人群知识需求的网络模版和dvd光盘,出版了以《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您的关爱一如既往》为主旨的一系列科普图书及电子图书。六是建成了三个计生宣传网站和一个网上人口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并及时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尝试通过在互联网开设网上直播的方式组织了“关注新《条例》,专家与您零距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和“中关村白领,大方谈性——‘男性健康日’专题活动”,两次活动共得到近70万网民的关注。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知识服务,使海淀区人口计生宣传的受众面不断扩大。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目标还有更远。在圆满承接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海淀区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根据需求调查,将青春健康知识传播的时间从育龄人群拓展到中学生,在全区中学生中启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按照项目动作的方式总结经验,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北京首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教材,目前全区已有70%的中学将此教育内容纳入了教学计划,直接受益学生已达9万多人次,家长受教育为3万多人,亲青服务咨询人数约1.5万人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拟将此项工程继续向小学高年级拓展。
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仍是海淀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人口流动状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调整城乡劳动力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封闭物业小区增长量大,人户分离人员持续增加,外地来京流动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国家和北京市为流动人口多项便民措施的出台,加大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难度。
一是对目标人群管理脱节,服务对象不明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管理机关的公安部门,在现存管理体制、方式下对其管理对象底数不清、分布不明,特别在人性化管理推行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原有的强制手段取消,综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进一步加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弱化,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更难以做到明晰。
二是政策执行需要的财政资源保障脱节,财政资金到位困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安排系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收入及中央的统一支付体制共同实行管理。这样,在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经费的负担主要落在地方财政中,而地方政府层级间财政体制的类似安排,又将经费负担继续逐级下移。以海淀区为例:底,全区户籍人口共17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46万人,成年流动人口36万人,流动育龄妇女约10万人。同期区级财政对户籍人员的经费投入平均5.2元/人,全年区财政至少需为户籍人口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26万元,按要求应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87万元,此外还应相应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核拨行政经费。
当前,在一些外来人口大规模聚集的地方,基层政府为解决当前一些矛盾,还常常通过设置一些临时机构、临时人员去实施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使公共政策实施不仅面临管理主体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一些管理人员本身的行为失范可能又会酿成新的冲突甚至局部管理危机。况且这种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可能还会使城市进一步扩大人口吸引的态势,在交通、住房、能源、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对城市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使得地方行政领导对类似的财政的投入有一定的顾虑,因此地方财政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面不够积极。
三、建议
(一)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改革的规划
海淀区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局中的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改革开放的程度。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东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同时又客观代表了东部地区,因此海淀区市的综合改革工作在东部地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经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当前,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一轮飞速发展之中。经济的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按照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XX年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海淀区关于综合改革的规划,率先实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
海淀区人口规模较为庞大,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全区人口机械增长率达31.15‰,增长量为5.6万,总户籍人口数已达184万。同时,海淀区的人口安全问题开始显现。全区新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达111,区域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49万,占总人口的15.5%;性病和艾滋病在特殊群体中有蔓延趋势。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加强人口发展研究。要以人口计生委更名为契机,充分借助区域人才资源,加强开展适应区情、适应区域发展状况的人口战略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海淀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每一个公民。
(三)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主要以经济为目的,真正以超生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是极少数。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滞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没有跟上。比如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发放以及计划生育事故救助等方面,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的服务就十分有限,不利于提高他们预防意外怀孕的意识和能力。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未婚先孕,有些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手续太繁杂和宣传不到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而造成的。高档住宅区居民的超生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些是我们法制宣传不到位的缘故。通过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这部分超生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可以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海淀区作为首都的一部分,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研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要通过加强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等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档住宅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关于县政府办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xx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会议议题安排,我们先后到县府办、林业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公安局、财政局、市政园林局、劳动社保局、农办等单位,对县政府及其部门办理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在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并提交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加强我县森林工程建设的议案》立案督办。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44件(含议案转建议办理的24件);闭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共计261件。其中,属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246件,县人民法院办理的1件,有关组织办理的14件。
二、办理的基本情况
(一)议案的办理情况
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后,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对《关于加强我县森林工程建设的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森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注重科学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和“统筹协调、相互衔接”的要求,并注重铜梁土壤、气候、地理等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了《铜梁县森林工程总体规划》和各种详规。通过强化保障措施,破解建设资金瓶颈,建立长效机制等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XX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亿元,共实施森林工程10.13万亩,占市下达计划的117%,在全市21个县考核评比中并列第一,被市评为全市森林工程建设先进县。
(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在县xx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对办理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进行了报告。代表在闭会期间共提出17件建议,全部属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从收到的代表回执看,没有不满意的。
去年,属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246件(会议期间229件,闭会期间17件),办理落实的202件,占82.2%,办理落实率比上年有较大提高;计划今后办理的21件,占8.5%;向代表作解释性答复的23件,占9.3%。
从有关单位办理工作总结和我们调查的情况看,由于县政府把办理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多数承办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县交通局历来是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单位之一,今年共有59件,(其中,会议期间50件,闭会期间9件),占整个代表建议的22.6%。他们在办理过程中,紧密结合全县交通工作实际,在办理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交通发展与改革的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赞扬。如办理张明喜、秦绍明、李太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维修好我县出境公路的建议》,交通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2.3亿元,对我县4条出境主干道80余公里进行了大、中修。县公安局针对代表较为关注公安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为推动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办理落实好每一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如在办理郭洪、曾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维护中小学周边环境秩序的建议》和吴万瑜、李世容代表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中,组织力量专门调研,剖析症结、查找原因、探索办法,切实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体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较好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在办理高长明、陈明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安户口管理工作的建议》中,局长戴毅亲自深入基层与代表和群众座谈,了解到边远地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实际困难后,立即召开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了20万元,为10个未安装户口管理系统的乡镇派出所添置了户口管理系统,人大代表建议真正得以落实。市政园林工作是人大代表较为关注的工作之一, 去年共有17件建议(会议期间15件,闭会期间2件)。在去年上半年的办理工作中,由于局领导班子调整等诸多原因,办理工作不但超时限,且有文来文往、敷衍塞责代表的现象,代表对此意见很大,有4位代表在回执中表示对办理工作不满意。我们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进行了督办,在去年6月下旬开展的视察10件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活动时,提建议的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对面地给该局提出了整改意见,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重新调整充实了办理工作力量,对代表回执基本满意、理解和不满意的全部重新办理。到去年年度目标考核检查时,该局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资料归档、建议落实率、代表满意度等方面都得到了考核检查组的肯定。
三、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议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了解到,虽然我县“森林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速丰林建设没有退耕还林项目支撑,给农村森林工程带来较大困难,毁苗现象和管护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森林工程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还不够高。三是森林工程规划还不够合理,重点不够突出,各级、各部门投入也不够,“五大森林”工程建设步伐不一致。
(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个别单位仍然重视不够,态度不够端正。对代表建议解释性答复多,解决实质性问题少,有文来文往之嫌;有的建议答复简单,态度不够端正,有的甚至能办理落实而敷衍塞责代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有的单位仍然没有按照“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对待和办理代表的建议。从全年收到的代表289份回执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75件,占95.2%,理解的12件,占4.2%;不满意的2件,占0.6%。不满意的2件建议,虽然经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后代表均表示满意了,但造成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
2、有的单位办理不够及时,仍然存在超时限的现象。按照3个月办理答复代表的时限要求,上半年有5个单位,21件代表建议办理超时限,占8.1%。
3、个别单位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办理仍不规范。个别单位承办人员把代表建议原件丢失,催办时才知道此事,不但因仓促办理质量不高,而且办理也超时限;有的单位答复不规范,答复代表未附上回执或代表联名提出的只回复了领衔代表,甚至有个别单位把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混淆,总结或汇报时一会谈提案,一会谈建议或议案。
四、几点建议
(一)森林工程建设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统思想,广泛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森林工程建设不断深入。二是要充分认识森林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因地制宜,着眼长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避免重栽轻管等不良现象,着力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三是要认真总结经验增添措施,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展林农增收渠道,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二)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要贯彻落实市委、县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诚心、耐心、细心的办理观念,加强与代表之间的沟通,努力推进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做到让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二要严格执行《铜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和“五个百分之百”的办理要求,尽力使代表建议得以办理落实,不得以推诿、搪塞性语言回复代表,搞文游戏,更不得随意超时限。三要在加强对承办单位考核评比的同时,注意对承办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和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