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居民收入倍增行动,是以提高全社会致富能力为目标,让每个社会成员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走共同富裕之路。农民是社会中整体收入相对较低的群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无疑是收入倍增计划中最重要、最艰巨的工作内容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将分散的、小规模的农业生产组织起来,让农民在家门口、在熟悉的农业生产经营中增收致富,对带动农民特别是纯农民实现收入倍增,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围绕如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发展,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作了一些思考。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政策引导,突出富民核心,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目前,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6家,其中专业合作社35家、专业协会31家。拥有总资产90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627万元,拥有注册商标65个,入社农民成员总数5778人,辐射带动农户数2.69万户,直接带动成员增收3385万元。2010年销售农产品总值3.66亿元,实现盈余1776万元。伴随着形式上的逐步拓展和内容上的逐步深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益成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最有效最直接的组织载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促进了高效农业规模经营,推动了农业转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以信息传递、科技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吸引农户通过土地、资金、劳务等生产要素发展规模经营,促进了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打造了以翠竹茶叶、精细蔬菜、特色水产、花卉苗木、时令果品为代表的高效农业生产基地,为“一村一品、一品领先”奠定了坚实基础。
2、促进了合作领域拓展延伸,增强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市场需求与农民愿望有机融合,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带动农民开展联合合作,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从服务领域看,从事花卉苗木、蔬菜、茶叶、粮油、果品等种植业有21个,占60%;从事水产、畜牧等养殖业的有11个,从事农机等服务的有3个,占40%,基本涵盖了我区的各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以及技术、信息等范围,一些专业合作组织已从单纯的生产服务扩展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逐渐形成合理适用的内部分工,实现了农业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市场化发展,提升了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呈现出跨越式发展势头。
3、促进了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优势农产品为合作基础,在提高品质、优化品种、树立品牌上下功夫,带动农民在获得规模效益和比较效益中实现增收。目前,我区专业合作组织已获得35个农业标准认证、绿色食品8个、无公害农产品21个,“斗山”太湖翠竹获得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发展了“甘露”青鱼、“绿羊”大闸蟹、“港下”苗木、“黄土塘”西瓜、“久绿”蔬菜、“安星”葡萄等一批较高市场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农产品,这些名特优农产品的高附加值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东港镇黄土塘西瓜专业合作社以品牌西瓜、甜瓜种植为龙头,带动当地102户农民参与瓜类种植,经营面积达到1000多亩,西瓜、甜瓜亩均效益分别超10000元和20000元,是稻麦效益的8-12倍,让入社农民享受到了高效农业带来的实惠。
4、促进了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加快了科技兴农步伐。农民专业合作将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作为根本任务,加强政产学研合作联结,以技术辅导、宣传培训、印发资料等方式,让农业技术“进村入户”,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提高了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近年来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推广新技术30项,推广面积55万亩次,推广新品种20个,推广面积32万亩次,举办各类技术培训52期,培训人员达2800多人次,提高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了一批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农民。
5、促进了营销网络构建,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着农户、一头接着市场,根据市场信息和市场需求,有计划地组织生产,有计划地组织收购和销售,发挥“对内服务、对外竞争”的作用,为农户提供品种、农资、供销、信息等一系列服务,克服了农户小规模经营信息不畅、成本较高、盲目生产带来的销售困难,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专业合作社彻底改变了“提篮小卖”销售模式,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多元化,经纪人成为主要销售力量,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直销店以及网络销售等已渐成规模。2010年,羊尖水产协会通过网上销售河蟹8万公斤,销售范围扩大到江西、云南等地。区蔬菜协会组织1000多个农户,通过订单农业让零散种植的蔬菜走入朝阳蔬菜市场,年销售蔬菜2.3万吨,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代言”能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不足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属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与农业市场化需求、与农民增收的愿望,以及与周边先进地区相比在诸多环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整体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规模上看,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在200人以上、年营销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组织较少。从经营服务上看,松散联结的多、创办加工实体的少;专项服务的多,产加销一体综合服务少,有些合作社在组建和管理上“行政推动”的色彩比较重,应有的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尚欠不足。二是内部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运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完善,实行风险金提取、社员二次分配的合作社不多,缺少覆盖区域更大、合作领域更宽的领军型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三是带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较大规模集约经营的专业合作社较少,合作组织内部会员之间以及与外部农户的利益联结还不够紧密,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区农户从合作组织获得的利益仍然不多,一些合作组织的资源还未共享、品牌效应还未充分发挥。
三、发展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的专业合作组织,解决的是部门统不了、集体包不了、单家独户做不了的问题,其性质决定着合作组织发展有必要、有前景,也必定在促进现代农业和带动农民致富中具有独特的魅力。
1、发展有必要。就总体而言,人多地少,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较小,农村资源禀赋决定着必须通过合作和联结,将有限的生产资源和分散的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是成为我区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组织基础。就市场而言,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关注度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标准化生产、可追溯机制健全的优质农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就农民而言,参加专业合作社可以带来更多收益,如羊尖水产专业合作社采取交易额返利、盈余再分配等办法,入社农户养殖亩均效益比非入社农户高200元,增收达10%以上,切合广大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愿望。
2、合作有条件。从宏观政策来看,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从立法的高度为明确规定政府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给予扶持资金、合作社享受税收优惠;2009年出台的《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将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纳入专业合作社范畴,让更多层面的农民合作组织以法人身份参与市场经济运作。从微观放活来看,我区围绕农民增收这一核心,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园区化带动、品牌化带动和龙头企业带动等多种发展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能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发展前景来看,专业合作社灵活的经营机制、宽泛的涉及领域和一定的盈利能力或可成为吸引工商资本进入的重要因素。
3、产业有基础。我区的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也是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品规模化发展的过程。近年来,专业合作组织围绕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整体规划和产业化布局,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推波助澜”,打造了以高档花卉、食用生物、精细蔬菜、功能稻米、时令果品、特种水产、翠竹茶叶、景观苗木等为“拳头”产品,形成了稳定的产业基础。专业合作社凭借自身优势,逐步打开在加工和销售领域的合作空间,粮油食品加工、鱼类产品深加工、茶叶精加工已初见端倪;依托农业园区,积极参与高科技农业、高投入农业和复合型现代农业建设成为专业合作方向;全区万顷良田建设、农村“双置换”工作,促进农用地集中集约经营,又为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发展契机。
四、对策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弱小到壮大、从数量到质量、从松散到规范必须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1、在合作形式上,从单一合作向多元联合转变。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单一的生产领域合作已不能满足市场要素激烈竞争的形势需求,必须推动合作社在自身建设上向强大转变,在功能上向复合转变,在规模上向联合转变。一是加强股份合作。引导农户从只缴纳会费向投资入股转变,只有通过股份合作,更多地吸收资金用于合作社设施设备的改善,提高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才能为农民致富创造条件。探索社员投资入股模式:即引导入社社员认购与其交货量相应的股金,如社员正常交货,年终除可以享受按交易量分红外,还可以按股分红;如果社员不能正常交货,则以社员股金收益为基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这样不仅可以集聚各家各户力量提升合作水平、提高产品档次,还可以规避农产品好销时,农户跳过合作社自行销售,滞销时销售压力推到合作社的现象。二是加强融合发展。苏州吴中区临湖镇河桥村由该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富民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成立了湖桥集团公司,推进合作社“抱团”发展、跳出“农字头”经营,2011年预计村级集体总资产可突破5亿元,比上年净增1亿元;户均股金红利预计可达7000元,比上年净增1000元。河桥村的经验不难看出,加快合作社由单一功能向综合功能的演进和提升,是农民合作联合的发展方向之一,可以充分利用各类富民合作组织的优势,促进农民的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务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形成以公司化运作为模式、各类合作社多轮驱动、竞相发展的格局,让更多农民在股份合作分红、土地产出效率、规模化生产以及财产性投资中获得更多利益。三是加强多元联合。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开展联合合作,构建更高层次的合作平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多层级、网络型、分权式的合作社联盟体系成为发展现代农业、联结农民的主要载体,在抵御市场风险、保护社员利益、提升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话语权和谈判地位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专业合作社基础较强的宜兴市已建立果品、茶叶等专业合作联社7家,合作联社比普通合作社销售利润平均提升15%左右。在全区专业合作组织现有情况下,选择有条件的建立镇级乃至区级合作平台,发展同类型、同行业的专业合作联社,把分散的合作组织和小规模生产形式有序地联合起来,进行资源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用资产评估入股划分各主体利益,把同质无序竞争变为良性合作互动,促进优势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
2、在发展机制上,从松散合作向紧密联结转变。机制活则事业兴。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必须彻底改变合作社存在的“作而不合”的现状,探索“运行公司制、投资业主制、科技推广承包制、联结农户合同制”的运作机制,激发合作社蓬勃的内生动力,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专业合作“谁来办”的问题。合作社的“领办人”是资本、资源和企业家素质等核心要素的所有者和组织者,在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领办人”的作用举足轻重。在调研中,无论到职能部门、到合作社还是普遍农户,对专业合作社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都是求贤若渴。针对专业合作人才稀缺的问题,要鼓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拥有良好人脉关系、有一定威望和奉献精神的经营大户、农村经济能人、技术型村干部以及龙头企业法人领办专业合作社。在培养选拔上,注重从专业合作社人员中培养锻炼一批、从社会各界中招聘选用一批,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推荐一批,变“一将难求”为“沙场点兵”;在组织运作上,正确处理“能人”治社和民主管理的关系,在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中,给予一定的附加表决权,增强合作社理事会日常决策功能,充分发挥领办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利益分配上,采取设立能力贡献股,在合作社总股本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领办人的干股,将领办人与合作社经营发展捆在一起。其次是解决内部管理“如何抓”的问题。要按照“总体抓发展,典型抓规范”的要求,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继续开展以“五好”为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价格保护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财务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风险保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建立——在风险保障上,按照约定在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保障金,以丰补欠、结余滚存,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参加农业保险,降低经营风险,解除后顾之忧;在利益分配机制上,搞好会计核算,完善收益分配,对实现的盈余,在提取一定公共积累、风险资金后,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做好合作社二次盈余分配,增强合作社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第三是解决专业指导“何人管”的问题。依托原有的农林和科技服务机构组建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分镇落实合作社辅导员,建立定点联系和专技人才流动柔性机制,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专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规范工商登记、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等内部管理,帮助拓宽服务领域和提高服务能力,帮助合作社解决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可将合作社盈利能力与辅导员的奖金分配挂钩,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3、在服务内涵上,从传统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服务是合作社的生命力,更是一个区域发展成效的关键。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不仅要在传统的生产环节做好文章,更要在技术、信息、品牌等方面下好功夫。一是强化科技服务。可以借鉴工业领域运用创新孵化器的运作模式,利用我区生物农业产业园、以色列中国南方培训中心、浙大研发中心等农业研发平台,施行“实验室+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即新品孵化期在园区、加速期在合作社、推广期在农户的一条龙发展模式,让一批设施装备合作社能够承受的、核心技术农户能够学会的新品种走出“象牙塔”,让实用创新研发成果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嫁接到对口的专业合作社,加快高效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步伐。二是强化品牌服务。品牌建设是谋求差别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着较深层次的影响。目前,我区专业合作社已拥有一批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但仍存在着很大的品牌建设盲区,许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品牌金库正等待人们去挖掘。对于具有一定基础的产业,鼓励引导以专业合作社名义注册商标,通过“六个统一”(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统一技术培训服务,统一品牌、包装,统一产品销售,统一“三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扩大产品销售半径,拓宽国内外销售渠道,将特色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对于农业资源丰富的镇(街道),可以依托叫得响的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将多种地产农产品纳入商标使用范围,提高农产品集群集聚效应。三是强化供销服务。加强供销对接是提升专业合作社整体服务水平的关键。苏州、扬州等地由多个农民专业组建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建立超市或直销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服务,解决了单个合作社农产品进超市门槛太高,自己开专营店成本太高;委托中间商销售风险太高的“三高”问题,也解决了农民销售难的问题,使专业合作社、农户和消费者三方获得共赢。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供销对接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有望寻找新的突破,积极发展现代物流、组建农资超市、加强农超对接、发展订单农业、开通网上销售,组织农户“抱团闯市场”,减少中间环节,让农民分享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增值效益。
4、在政府扶持上,从行政推动向营造环境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社,其性质和要求决定着政府既不能包办又不能不管,尤其是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创阶段,需要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扶持之策,用政府“有形之手”营造环境,扶大、扶优、扶强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强化宣传服务。认真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让法律条文和相关精神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型合作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加农民对合作社的相关知识、自身主体地位的认识;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让农民更多看到参加合作社的好处,提高牵头、组建、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增强“联合”信心;可充分利用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类信息发布、经贸活动等平台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的宣传推介,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为合作社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创造条件。二是转变扶持方式。通过项目竞标开展扶持,在建立合作社专项扶持基金的基础上,抓住合作社在销售服务、基础建设、带动农户、内部管理等关键环节,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增强扶持资金使用效率,采取项目竞标遴选方式,集中资金扶持重点合作社建设,加强合作社发展后劲,真正发挥扶持资金效益最大化;通过以奖代补开展扶持,对获得各级“五好”专业合作社等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促进一批领军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壮大。通过项目带动开展扶持,发挥政府在政产学研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利用生物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二是协调各方关系。开“便捷之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意见,对普遍关注的专业合作社税费减免、农业保险、农机优惠补贴以及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扶持举措、简化操作手续、规范工作流程,让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搭“协作之桥”,探索建立“产业、金融、政府、学术界和合作社”信息互通和协调机制,结多方共赢之联盟。牵“合作之线”,加强农民与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组织的链接,协调同质或相关行业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走整合发展之道路。四是增强融资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探索建立以财政为主导的合作社发展担保与扶持基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反担保,并对贷款利息进行适当补贴;正确引导合作社开展农民资金互助,鼓励金融部门扩大为农服务范围,对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对农户履约能力和可信任程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用户信用状况,及时调整授信额度,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应突出“农”字特色,根据专业合作社生产周期等要素“量身订做”融资方案,有效破解专业合作组织融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