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诚信承诺书锦集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诚信承诺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1
为了维护珠海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放弃在珠海市备案资格,退出珠海市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六、违反珠海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七、企业驻珠海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八、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2
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159号令规定,我公司向贵委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鄂建[20xx]126号)的要求,对申报资质材料(包括登录在湖北省住建厅网站“资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的全部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xx]200号)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资质申请若经核准,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一年之内不作变更。
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出台后,如我公司不能达标,可由资质审批部门撤销本企业相应资质。
特此承诺。
承诺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3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药品,各项记录真实完整。
三、严把药品质量安全关,不从无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及时做好购进验收记录,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药品摆放分类规范,药品销售遵照相关规定。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质量状况进行自查,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及时下架过期药品。
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自觉遵守广告法,不发布药品虚假宣传广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乡(镇)政府、签订单位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乡(镇)政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4
为贯彻落实xx有限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环境方针,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发展、信守合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如下诚信承诺:
1、提高诚信经营意识。
我公司将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做诚信守法的企业。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坚持自主创新,拒绝生产及接受委托生产和经营侵权产品。
3、坚决杜绝伪劣产品。
我公司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和经营,保证生产和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不生产和经营伪劣产品,杜绝以次充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档次。
4、加强企业自律,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我公司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规范合同,公平交易。
我公司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重合同,守信用。
承诺人: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竞争性商务谈判,我公司成为了20xx年曲靖分公司(废铁、钢绞线、机柜、板件等)的回收企业。为了促进企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及对社会的应以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诚实守法。
二、 企业各类环保资质规范齐全,符合环保要求。具备处理该废弃物的场地、设施、技术工艺、人员及合法资质。
三、 我公司负责办理有关环保部门要求的各类审批手续。
四、 规范操作并定期检修治污设备,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并主动消减 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 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资料,对企业实行环保规范化管理。
六、 不设置暗管、暗口,不偷排直排废水,以正当方式排污。
七、 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不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新、改(扩)建项 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
八、 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不隐瞒、不欺骗,如实申报排污状况。
九、 不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及时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定危废处理协议。
十、 积极主动地采用低污染生产技术和设备,采用高治污处置设备。
十一、 建立良好和谐的厂群关系,无群众投诉情况的发生。
十二、 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厂家签定运输合同,执行环保规定。
十三、 建立完善的运输应急预案,保障报废蓄电池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十四、 在整个搬运、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密闭状况,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铅酸报废蓄电池,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责任。
十五、 愿意承担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由此而产生的环保、安全、事故的责任。
十六、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贵公司无任何关联。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x月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6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使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苏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苏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苏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二○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7
为维护太原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太原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太原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使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一)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8
承诺人(名称): 外部交易(拟定合同)名称:
承诺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依法诚信合规开展商务合作及交易活动。
二、承诺人
、承诺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给予或收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
(二)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
(三)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
(四)给予或收受回扣;
(五)违规组织或参加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
(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从事可能影响合同正当履行的其他活动。
三、承诺人不得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标志;
(二)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虚假宣传;
(三)侵犯商业秘密;
(四)违反法定情形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五)违法有奖销售;
(六)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七)串通投标;
(八)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从事与本交易有关的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愿意无条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管道局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实际经济损失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
五、承诺人填写的下列信息真实有效,并同意如果存在
本申报事项1-4项选择“是”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