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诚信考试承诺书四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书信吧,书信是人们用于表情达意的一种交际工具。那要怎么写好书信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1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xxx
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2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X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X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X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3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5篇承诺书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代替,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XXXXX学校
二〇xx年xx月十七日
班级:
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4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道德品质的考验。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正,让我们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一、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十分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水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保持好考场内的卫生。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同学负责收取各排试卷,收好后放于讲台由教师取走后方可退场。
七、对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违纪:
1、不按号入座,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行为;
2、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顶撞监场教师的;
3、不遵守考试信号,提前或考试结束后仍答题的;
4、考场内从事与考试无关事情的行为;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作弊:
1、学生在考场内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试卷、纸条的;
2、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传送纸条、使用电子工具的;
3、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
(三)学生违纪、作弊的处理
1、凡违纪的同学,学校给予记过处分,全校通报,该科成绩为0分;
2、凡作弊的同学,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校通报,通知家长,所有科目成绩为0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详细掌握上述《考生守则》和《学生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