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为安全作一个承诺遵守,本文是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仅供参考。
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篇一:
为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就业机会,本人申请到校外进行实习就业,为保证实习就业的顺利进行,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实习期间不参加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如非法传销、宗教组织等其他违法活动。如参加,因此带来的后果,自己承担。
二、按时参加论文撰写,并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论文的初审、复审以及论文答辩。
三、若有成绩不合格者和受处分者,必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前的统一补考和解除处分,缺考和不按时解除处分者影响毕业证的领取,后果自负。
四、需按时上交就业协议,时间截止到xx年4月30日,以便毕业时进行档案和户口的调动和派遣。
五、离开学校赴工作岗位前,学生必须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寝室必须打扫干净,到辅导员处签到,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在校外实习,但须继续住校的学生,必须严格服从学院对于寝室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如在寝室卫生和安全管理上出现问题,学院进行严肃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学生自行负责。
六、本人保证个人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辅导员,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同时也可以知晓学校的重要通知和安排,必要时按学院要求及时返校。如因个人原因无法了解学院相关安排,本人承担责任。
七、 校外实习期间,个人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均由本人自行负责,学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字: 电话:
疽长签字: 电话:
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篇二:
为加强毕业生实习的管理,强化学生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毕业生向学校作如下安全承诺:
1、需要到用人单位就业实习的毕业生,必须按《成都东软学院毕业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实习,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要自觉维护祖国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 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国内外非法宗教组织和活动;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3、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注意求职、就业安全。通过合法可靠中介机构寻求就业单位,不擅自到没经过考察的单位、没有工商注册的企业寻求就业;不盲目接受陌生人的用工信息和要求;不轻信各种用工启事、电话信息;不从事高空、污染、危险性大的工作;不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不推销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不盲目向用工单位交纳报名费或押金。
4、维护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远离黄、赌、毒;不盗窃公私财物;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不健康书刊和声像制品。
5、须随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老师和实习小组组长保持联系,必须服从学校关于毕业实习的安排。必须留下真实、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
6、注意日常生活安全。不擅自外出游泳;不擅自到水库、悬崖等危险地带游玩;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执照车辆、船只;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遇事冷静,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见义智为;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失盗。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篇三:
为加强毕业生实习的管理,强化学生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毕业生向学校作如下安全承诺:
1、需要到用人单位就业实习的毕业生,必须按《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学生毕业实习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实习,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要自觉维护祖国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 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国内外非法宗教组织和活动;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3、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注意求职、就业安全。通过合法可靠中介机构寻求就业单位,不擅自到没经过考察的单位、没有工商注册的企业寻求就业;不盲目接受陌生人的用工信息和要求;不轻信各种用工启事、电话信息;不从事高空、污染、危险性大的工作;不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不推销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不盲目向用工单位交纳报名费或押金。
4、维护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远离黄、赌、毒;不盗窃公私财物;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不健康书刊和声像制品。
5、须随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老师和实习小组组长保持联系,必须服从学校关于毕业实习的安排。必须留下真实、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
6、注意日常生活安全。不擅自外出游泳;不擅自到水库、悬崖等危险地带游玩;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执照车辆、船只;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遇事冷静,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见义智为;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失盗。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承若书需在实习前一周内交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