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承诺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投标的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投标的承诺书1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并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经理手机:
20xx年8月25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2
致平顶山市农林水利局:
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项目质量达到合格,若因我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所报质量等级,我公司无条件返修并且承担由此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工程限定期限内我方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贵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一起的一切责任。
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招标人有权对我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我公司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存在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4.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不将项目转包,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其它内容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进场,且服从招标人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周在现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有事请假。每缺岗一人次罚款1000元,其他管理人员也必须到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否则每天每人次罚款500元。对于不称职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合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如未能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9.若我公司中标,项目用水电及临时道路由我公司负责,费用由我公司自理。
10.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负责在项目中涉及的地方及工农关系等方面进行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1.中标文件未规定的项目招标人及中标人在签订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签字认可。
12.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项目过程中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接触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平顶山市苏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许金志(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3月5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3
xxxx有限公司:
真诚感谢您们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邀请我公司参加祁门财富广场工程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并经现场勘查和认真研究后决定,对该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全部接受,并做出以下承诺:
一.工期承诺:总工期12个月内交付使用,拟计划开竣工时间:交付使用,拟计划开竣工时间: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2月9日。承诺施工期间自行处理可能出现的干扰,保证顺利施工,不耽误工期。
二.工程质量承诺:承诺本工程将严格按设计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承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我方施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四.我公司拟委派优秀项目经理xxxxx同志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中标后不更换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
五.履约承诺:中标后及施工中没有挂靠、转包行为,且一切账务的企业名称均与中标时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我方将为此造成的损失负全责,并承诺本工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六.承诺若在施工中未落实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应措施及其他承诺条款,业主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额,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我公司愿承担赔偿责任。
七.回访保修目标:我们将严格按“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范围进行回访保修工作。承诺保修期内不论发生何种工程质量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责任。若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未能及时配合处理,业主有权使用保修款进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承诺投标过程中没有围标、陪标、串标行为。如评标委员发现后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承诺
xxxx有限公司法人
代表:祝作标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4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在参加你方旧州营地宿舍楼及科研楼阳台封闭工程(合同编号:GGQ20xx/T22),招标期间,我方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廉洁自律和中国华能交通公司招标有关规定以及《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对招标人的纪律规定》,如有违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我单位同意实行对中标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实行持证上岗制,工程实施期间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站押证管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的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若我单位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交持证原件,招标人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权利,招标人可另行确定中标人。
2、我单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诺按投标文件中安排的现场人员及设备按时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及设备在发包人同意变更前不得变更;如若我方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我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经济损失。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不串标、围标、买标、卖标、挂靠。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接受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6、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诚实守信。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和不诚实信用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7、投诉与被投诉:保证不恶意投诉他人,如投诉他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与投诉事项不符或投诉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时,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在缴清该费用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被他人投诉,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其投诉事项属实,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意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论是投诉还是被投诉,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未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同意暂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9、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10、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1、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企业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或帐户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情形之一的,自愿放弃中标的权利。
12、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3、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4、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5
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6
为了保证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合法有序、公正规范的进行,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树立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我办现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依法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过程中的工作行为,努力做到不越位,不失位。
二、完善招标代理操作流程。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的评标办法等内容及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委员会组建等招标代理环节的操作流程和细则,加强过程监督,不断规范招标代理程序。
三、全体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积极配合、协助业主做好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谁接谁办,资料齐全的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理。
五、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办履行的各项工作必须按下列时限办理:
1、项目报建备案时限:
资料齐全,经现场踏勘,无违法行为的,一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经现场踏勘,有违法行为的,待处理完毕后一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时限:二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时限:四个工作日
4、中标公示备案时限:即时办理
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不齐的,应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待资料齐全时,按上述承诺时限办理。
六、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大力解决影响行政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
七、深入开展“学整树”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业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八、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和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拒收各种送请的礼金和贵重物品;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九、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行首问制,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纪律教育。
十、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利用职务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
以上承诺,请全市干部群众监督执行。
二OXX年八月一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7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结合招投标工作实际,工作人员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招标领导小组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于投标人串通,以投标人的指定或意向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不在办公场所外办理有关招标事宜和接受投标人登记、报名等;不得以招标人指定或意向确定标底编制单位、评委。
四、不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搞“暗箱操作”;不策划或唆使投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岐视待遇。
五、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共同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六、不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名单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
七、不得唆使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八、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参与或推荐施工单位、厂家、产品等活动;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借工作便利向他人提供影响公正竞争的信息。
九、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等。
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社会举报,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及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一、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承诺人(签章):年 月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8
(中心入市时提交)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开化县投标活动;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5 日
招投标的承诺书9
致: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司”)希望参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的“XXX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贵司同意向我公司提供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须根据本承诺书的规定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并且仅为对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之目的而使用。 为了对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公司同意做出以下承诺:
一、 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定义
本承诺书所称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是指基于重庆三峡银行有限公司同城灾备建设总集成与服务器类产品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以及有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 保密义务
1. 我公司同意严格保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
2. 我公司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
3. 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
三、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只能被我公司用于进行本次参与招投标及中标后的项目实施,我公司不能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我公司参与招投标的人员和直接参与本次项目实施的员工外,我公司不能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透露给其它任何人;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我公司应当告知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员工或我公司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协议书的约定,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的员工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本项工作之员工或外聘人员违反本保密协议的约定,泄露了贵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依据本承诺书约定,我公司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四、 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交回
当贵司以书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时,我公司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关资料前未经贵司的允许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关信息和资料
没有贵司的书面许可,我公司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 违约责任
我公司如违约泄露本次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应当按照贵司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包括采取有效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应当赔偿贵司因我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 保密期限
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诺书的约定,除非贵司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承诺书所涉及的某项信息和资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须按照本承诺书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资料被社会公知前对所收到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诺书有效期限的限制。
七、 其他
1. 本承诺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2. 由本承诺书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我司方信息接口人:
招投标的承诺书1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5。不向贵公司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6。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991—7586909)。
8。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贵公司制度规定的赔偿金额(自愿从已付的履约金中累积扣罚)及一切法律责任。
10。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