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公司于 年 月 日接受物业公司 居 轩 房单元住宅/商铺业户 先生/小姐的委托,对该单元进行装修,经我司和该单元业主现场检查,确认该单元(包括配套设施)在我司进行装修之前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现我司和该单元业主共同对贵方作承诺如下:
一、从本承诺书签发之日起,该单元在装修过程中和装修完成之后任何因装修而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我司向业主承担维修或者赔偿责任,与贵方无关。
二、若因本单元/商铺的装修而引起物业公司共用地方,共用设施或者其他业户单元的任何损坏,均由我司向业主承担维修或者赔偿责任与贵方无关。
三、现本人单元/商铺的装修施工单位共同声明已详细阅读《物业公司装修手册》,并已清楚明白《物业公司装修手册》、《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责任书》及《物业公司装修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协议》中所列的全部条款及规定,按受物业公司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管、并对施工单位在物业公司小区内的行为负责。
承诺人:装修负责人签名确认:
(装修单位盖章)
业主签名确认: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