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篇一: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
2、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
5、热情对待各投标人,尽情解答各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的有关疑问,并将有关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或网上公布。
6、充分发挥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各方达到预期的目的和利益。
7、为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咨询及相关服务,使采购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目的。
8、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形象承诺
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
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
二、业务承诺
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公司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被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属本职范围内的,严格按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
(2)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做到态度平和、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
4、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服务对象前来公司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
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承办人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招投标公司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或承诺)办理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能提前办结的,尽量提前;
(3)对上级组织批转交办的工作事项,要按规定的时限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
5、发布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严格按规定期限、范围进行。
6、认真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杜绝出现人为失误造成失密、差错。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5月4日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篇二: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改)
如果我公司有幸能为贵单位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我公司向贵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承揽本项目的优势
1、我公司是来宾市最早成立的招标代理公司,以立足来宾、服务来宾为宗旨,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天优势。
2、公司的总部在本市,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随叫随到,配合项目的实施,保证合同履行具有最强有力的领导,保证招标代理全过程受控。
3、可集中全公司优势资源,调动全公司最优秀的技术力量确保本项目优质高效实施。
4、我公司为本地公司,熟悉全市各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丰富的人脉资源,为顺利实施、完成本项目代理业务,包括为业主代办各项手续,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与其他外地公司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5、公司各种办公设施齐全,先进的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为做好招标代理业务提供了硬件上的保证。
6、我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公司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15人,国家注册造价师6人,注册建造师2人,10人持有造价员资格证书。
7、我公司代理过的类似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与其他公司相比较,我公司的优势为:
A、我公司领导重视,法人代表、总经理亲自负责,保证业主随时召集、随时到。我公司的主要技术管理力量在桂林,随时可以投入本项业务,保证本项工作快捷、高效运转;
外地公司在桂林只是分公司或办事处,大都为私人承包性质,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都没法办理。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简陋,常驻人员只有1-2人,无法保证本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B、我公司是本地公司,公司业务主要在桂林,熟悉桂林市场的特点和规律,
与桂林市各相关建设行政部门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非常便于本项业务的开展;
外地公司的关系及业务主要在他们当地,与桂林市各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熟悉,对桂林市场的特点和规律了解不够,不利于为业主代办各项手续,及不利于从事本项业务。
C、外地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单位公章都在外地,影响各项服务工作的商议、决策无法快捷沟通、反馈;各种文件资料的签字盖章手续都必须寄回当地去办理,既麻烦又耗时,会导致招标工作的拖延。
二、服务内容
1、代理业主办理工程报建、施工图纸审查以及其他工程开工前招标人有关手续的办理。
2、工程招标代理,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的编制
(1)工程报建;
(2)招标申请报告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3)在媒体、桂林市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4)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5)编制招标文件,送招标人审定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6)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
(7)发放招标文件;
(8)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9)组织评标委员会;
(10)截标、开标;
(11)评标、定标;
(12)中标公示;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编写评标报告;
(15)协助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三、服务承诺
1、公司以“100%的服务承诺率、100%客户服务满意率、100%服务及时率”
为质量目标,竭诚为业主提供科学、严谨、优质、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2、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有关规定,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使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化,使中标结果具有权威性,具有法律效力。恪守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正常监督和检查,力争使本工程项目在业主计划内完成。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篇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我公司承诺提供以下招标代理服务:
(1)、准确、完整、全面的理解业主的招标指导思想后为项目提供完备的技术力量,制定系统专业的评标原则和评分办法。提供高效的组织服务,确保开标、评标高效率、高水平、顺利地完成。
(2)、本公司自接受委托业务后,根据项目特点配备专职人员,积极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提供招标业务的相关咨询,全天候24小时实时代理服务。
(3)、为项目配备先进设备(包括专车及专职司机),以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并实现一次招标成功。
(5)、开标、谈判与评标工作结束后,将及时整理完整洁的一套开标及评标资料送业主备案。
(6)、对代理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7)、指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跟踪代理项目的全过程,为招标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督促中标人严格按合同及其承诺实施。在中标人全部按合同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协助业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项目交付验收。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监管部门对单位依法进行的任何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