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聚会点愿意接受管理,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 服从所在地行政村(居委会)的管理,现向行政村(居)签定本承诺书,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当聚会点负责人出现变更,新的负责人要重新签订该承诺书。
二、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拥护“三自”办教方针,在进行宗教活动时不得影响或干扰周边的群众的生活、工作秩序。
三、 本聚会点信徒人数应当相对稳定,负责人要掌握提供信徒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机关、籍贯、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等)并记录平时活动情况,应自觉抵御境外渗透和异端邪说,杜绝各类非法宗教音像、书籍及其非法宣传资料,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 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不接受外来人员(含外国人、境外宗教组织)的捐赠;不举办宗教培训班。不承办非法宗教组织举办的各类宗教活动;不为非法宗教组织和各类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等。
五、 接受行政村(居委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有关单位的依法管理。
六、 若本聚会点违反上述承诺和有关管理要求,自愿接受批评教育、停止活动等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