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z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的精神,落实《z百灵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本人自愿公开承诺:
1.不在校内、外租(借)场地或自己在家从事有偿家教家养。
2.不利用职务之便招收学生,为其提供食宿、有偿补课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为对方介绍有偿家教家养生源或为其他社会家教家养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4.不利用学校校舍、活动场所及其它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进行学习辅导、特长培训等并收取钱物。
5.不利用在校时间,有偿给学生补课、辅导、做作业。
6.不擅自在校外兼职兼课或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费。
7.不借亲戚、朋友的名义在外设立培训班或午托中心,不参与介绍、推荐学生接受服务或自己直接参与服务。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由学校制定的《z百灵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里提到的一切处理结果。因从事家教家养、违规补课活动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民事纠纷,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z县百灵小学
二〇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