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工程投标承诺书
XX工程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全面响应 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招标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工程质量:保证达到 合格 等级;若竣工验收未达到 合格 等级,自愿扣取该工程结算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2、工期:保证 个月完成。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自愿接受合同总造价的 0.1‰/天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5%。由于我方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超过20个日历天的,贵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达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的 合格 标准。
4、注册建造师及投标书中列明的现场管理人员保证到岗,否则按500元/(人.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工程保修期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条第 款执行。
6、经核对,贵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已包含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量亦核实无误。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施工承包合同;若存在错项和漏项问题,一切责任由我公司负责。
7、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市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篇二:投标书和承诺书
投 标 书
中油长城钻探工程公司钻井液公司 :
1、我单位对贵方的 油基岩屑储存装置及螺旋推进器等系列设备 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研究,决定申请承担项目任务,并愿意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义务。
2、我单位的投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万元)。一旦通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方要求着手准备,在规定的开工时间内开工,并按规定工期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任务。
3、我单位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并对我单位有约束力(若中标,则投标文件有效期随合同有效期)。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契约。
4、如果我单位在本投标书有效期间内撤回投标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定合同协议书,贵方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11年9月25日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路19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宫保墙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承诺书
致: 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公司
通过对贵方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仔细阅读和理解,并结合我单位所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我单位对 油基岩屑储存装置及螺旋推进器等系列设备 项目的中标做出如下承诺。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承认并接受招标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全部任务。
3、质量承诺:保证按照合同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确保完成本项目的任务。同时,我们接受招标方规定的质量责任界面,并不因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4、我单位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与甲方积极配合、紧密协作,共同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投标纪律承诺书
投标纪律承诺书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在参加你方旧州营地宿舍楼及科研楼阳台封闭工程(合同编号:GGQ2012/T22),招标期间,我方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廉洁自律和中国华能交通公司招标有关规定以及《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对招标人的纪律规定》,如有违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我单位同意实行对中标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实行持证上岗制,工程实施期间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站押证管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的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若我单位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交持证原件,招标人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权利,招标人可另行确定中标人。
2、我单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诺按投标文件中安排的现场人员及设备按时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及设备在发包人同意变更前不得变更;如若我方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我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经济损失。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不串标、围标、买标、卖标、挂靠。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接受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6、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诚实守信。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和不诚实信用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7、投诉与被投诉:保证不恶意投诉他人,如投诉他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与投诉事项不符或投诉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时,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在缴清该费用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被他人投诉,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其投诉事项属实,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意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论是投诉还是被投诉,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未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同意暂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9、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10、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1、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企业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或帐户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情形之一的,自愿放弃中标的权利。
12、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3、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4、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