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在岗情况承诺书
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二)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篇二:质量负责人在岗自我承诺书
质量负责人在岗自我承诺书
本人作为 药房的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保证能够在职在岗,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在其它单位兼职。如与事实不符,承担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和采取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责任及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质量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三: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承诺书
菏泽市开发区同泰大药房质量负责人在职
在岗承诺书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菏泽市开发区同泰大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驻店药师),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在店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认真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该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合同期内不自行离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天以上书面告知所在药店,并由该店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三、严格执行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在岗考勤制度和离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短期不在岗的,实行请假制度,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本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四、本人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认真执行《菏泽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本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菏泽市开发区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员签字:
企业盖章:
20xx年 09 月 21 日
篇四:建造师在岗承诺书(一)
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一式两份)
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一) 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
(二) 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
篇五:质量负责人在岗承诺书
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承诺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 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健康证明、劳动合同、个人简历和离职证明等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二、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兼职行为。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日以上书面告知所在企业,并由该企业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四、本人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参加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备查,一份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