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倡议书
全体教职员工:
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人们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
作为教职员工,更需要文明旅游。拒绝“到此一游”,倡导文明旅游,为此,学校向全体教职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文明旅游。
在尽情享受美景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文明旅游,用我们的美好言行构成这美丽风景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二、遵守法律法规、讲究卫生礼仪、爱护环境设施。
应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三、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四、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出游的教师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文明旅游的新形象!
文明旅游倡议书
全县居民和旅游行业从业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XX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全县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广泛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旅游不仅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市民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
铜陵县是全国文明县城,更需要文明旅游。因此,我们向全县旅游行业和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文明旅游素质。认真学习《旅游法》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加强管理,营造文明旅游环境。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等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文明经营,诚信服务。要通过文明旅游环境的营造,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文明素养得到提升。
三、积极参与,塑造文明旅游形象。市民在旅游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公司旅游倡议书
文明旅游倡议书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相信不少市民会选择在假期外出旅游。可你知道吗,出门在外,每位市民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更关乎重庆的城市形象。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好重庆的旅游形象,是每位市民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黄金周即将来临,在此,我们联合多个市级部门和单位,向所有旅游从业人员、市民和旅行社发出如下倡议:
一、身为旅游从业者,应以身作则,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遵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条例,各旅行社、领队、导游需规范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每到一处景点,做好说明、提醒工作。一旦发现游客陋习,应及时劝阻,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二、身为游客,应从自身做起,守公德,讲礼仪,文明游览。
在旅行途中,拒绝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无视禁烟标志、无视禁止拍照标示、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等陋习。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境外旅游途中,如遭遇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2308”24小时全球领保服务应急热线电话,向当地外交部门求助。
三、身为社会的一份子,社会各界都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
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建立起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经营。面对有损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应勇敢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重庆的文明风采。
文明旅游倡议书
全体职工们:
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化素养,更关乎一座城市的形象。在欣赏美、享受美的旅游过程中,请不要忘记文明礼仪,不要忘记莞邑风采。这里,我们向全体东莞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文明旅游意识。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切实掌握《中国公民出境游行动指南》,让文明意识伴随整个旅游行程。
二、文明出行,塑造良好旅游形象。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扔、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 画、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禁拍地点拍照;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以礼待人,健康娱乐,展示东莞人的良好风貌。
三、互相监督,告别旅游陋习。在旅游过程中,对于不文明旅游行为,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主动制止旅游陋习。
践行文明出游,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讲文明、重礼仪、诚信友爱”的东莞市民形象,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东莞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而做出自己的贡献!
文明旅游倡议书
出境游是一面镜子,中国人在走世界看世界的同时,世界也在感知中国、了解中国。我国去年出境旅游人数超过8300万人次,是全球出境旅游人口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浙江省又是出境游大省,XX年,我省各旅行社共组织出境游客160.6万人次,同比增长26.7%。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一言一行代表国家形象,体现中国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修养。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
境外文明行为的养成在境内,境内旅游与境外旅游是一个整体。为积极响应xx总书记的“强化文明出游意识”的号召,我们向所有出游游客、从业人员和旅行社发出如下倡议:
第一,广大游客知礼守礼、文明游览。尤其在公民出境旅游中,不仅代表自己,更关乎国家形象。每位游客都应遵守法律,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以文明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做文明礼仪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第二,旅游从业者履职尽责、率先垂范。尤其是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行前说明培训、行中提醒引导、返程总结提高,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做“最美”领队、“最美”导游、“最美”旅游形象大使。
第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创新风。要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社会各界要对有损国格、违背公德的出境游不文明行为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风尚形成,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
文明出游,做最美浙江人。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文明中国、礼仪之邦风采,增加国家软实力,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倡议书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XX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倡议书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一言一行代表国家形象,体现中国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修养。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义务。为积极响应xx总书记的号召,我们向所有出境旅游的游客、从业人员和旅行社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从业者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行前说明培训、行中提醒引导、返程总结提高,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做中华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
二、广大游客知礼守礼、文明游览。公民出境旅游不仅代表自己,而且关系国家形象。每位游客都应遵守法律,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以文明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中国添彩。
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创新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众多,影响巨大,需要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要褒扬先进典型,扶正祛邪。社会各界要对有损国格、违背公德的出境游不文明行为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风尚形成。
中国人出境看世界,世界也在看中国。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文明中国、礼仪之邦风采,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景区文明旅游倡议书
文明景区创建标准(一)创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创建意识强,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
(二)资源保护完好。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批准的景区(点)规划,并认真执行,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景区内新建和改建的设施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无破坏景观、损坏自然和人文景观的违章建筑,无乱砍树木、捕猎国家保护动物等现象发生。
(三)基础设施完善。景区(点)内供游人游览、休息的设施齐全完好;景区(点)内宾馆、饭店、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建设符合要求,配套、完善;供水、供电、通讯、急救等设施能满足需求;各类游艺设施安全可靠并定期检查,应急装置完备有效。
(四)服务管理规范。景区(点)员工言行文明,热情周到,挂牌上岗,服务规范;文明经商,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公平交易,无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经营秩序良好,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围追游客兜售、流氓滋扰、占卦算命等现象;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与受理投诉体系,投诉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0%。
(五)环境整洁优美。景区(点)周边环境整洁有序,“门前三包”落实;厕所、垃圾箱等公共卫生设施设置合理,专人管理,及时保洁;绿化工作达标,草木经常修剪:景物造型和谐优美;饮食部门和食品摊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卫生管理,不出售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六)安全秩序良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专业人员;各种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齐全,安全措施落实,符合有关安全管理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得力,其人员、装备和设施到位,各类偶发事件处理及时;加强娱乐、服务业的管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导恶现象。
凡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参加评选:
(一)领导班子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党政纪处分;
(二)发生严重经济案件或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因人为因素造成严重经济亏损;
(四)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人身及经济损失;
(五)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六)发生其他上级明文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况。
四、评选、命名和表彰
(一)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是按照明确的创建标准,广泛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两个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经群众评议、社会认可和市文明办、市旅游局严格考核、命名的先进集体,是市级各类景区(点)评比表彰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的评选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
(三)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采取自评申报、审查推荐与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在景区(点)对照《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考核指标》自查自评达80分以上,即可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旅游局申报。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旅游发展局进行推荐。市属景区(点)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初评和推荐工作。市文明办会同市旅游发展局对各县(市)区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的景区(点)进行考核验收,对符合条件者,由市文明办、市旅游发展局进行命名、表彰和奖励。
(四)肇庆市文明旅游景区(点)在非评选年要组织复查,由景区(点)写出复查报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旅游局,市文明办、市旅游发展局会同各县(市)区文明办、旅游局对景区(点)进行复查。经复查凡不符合标准或发现严重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今后凡申报国家和省的文明旅游景区(点)必须要先获得市的文明景区(点)荣誉称号后,才能向上申报。
共建“文明诚信青海湖景区”倡议书
XX年青海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了实现将青海湖景区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旅游示范景区的目标,提升青海湖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生态环境和旅游业健康发展,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联合各旅行社共同发出共建“文明诚信青海湖景区”倡议书:
一、青海湖景区将扎实推进优质规范诚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二、青海湖景区将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强化对景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履行对游客诚信服务的承诺,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服务。
三、青海湖景区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景区环境面貌,为游客提供安全、整洁、优美、舒适的旅游环境。
四、青海湖景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机制,自觉接受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对游客的投诉和举报做到快办、快查、快落实并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诚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各旅行社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导游行为,引导团队和自助游游客服从景区管理,在景区指定的景点、线路上游览,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规范其旅游活动。
六、各旅行社导游要保护游客合法权利和利益,带领游客前往正规景点进行游览活动,劝阻游客不要进入非正规景区而导致利益受损,影响青海湖景区形象、旅行社声誉的事情发生。如属屡犯或造成恶劣影响者,青海湖景区将中断与其签订的各项优惠协议。
七、导游要保证游客在景区的游览项目和时间,正面宣传和引导游客了解青海湖景区旅游资源,做文明游客,爱护生态环境;向游客主动宣传青海湖景区发生的新变化和新成就;积极推介景区新游览项目和新旅游产品线路,共同推动青海湖旅游发展。
青海湖景区是青海省走向世界的一张“金名片”,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呵护,尤其是直接从青海湖受益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更要将维护青海湖的形象和美誉度,提升品牌知名度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为共建“文明诚信青海湖景区”作出一份努力!
让我们共同祝愿青海湖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文明旅游倡议书
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倡导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在首个“中国旅游日”到来之际,我们向广大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游客应做到: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广大旅游从业者应做到: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游客,不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尊重旅游目的地文化习俗。
文明旅游倡议书
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朋友们: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好客山东的旅游形象,是全省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之际,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山东省诚信文化促进会特向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消费者应遵法守礼,文明旅游。山东是礼仪之邦,文明守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位旅游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要尊重旅游地的文化习俗,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互相礼让,不随意插队;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得乱涂乱画,不攀爬文物古迹,不乱扔垃圾;要自觉遵守《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为“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增光添彩,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二、旅游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规范。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遵守《旅游法》,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旅游从业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权利;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广文明礼仪知识;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要广泛开展微笑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三、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宣传贯彻《旅游法》,增强旅游法制观念,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要在社会各界中大力褒扬文明旅游的先进典型,深刻揭露不文明出游的陋习;要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
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企业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筑诚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人文旅游环境,大力展示文明山东、礼仪之邦的风采,为建设“好客山东”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