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婚姻保证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保证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保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一听到写保证书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姻保证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婚姻保证书 篇1
本日,是我和xx—x新婚年夜喜的日子,为了相应
1、妻子永久是对的。
2、假如不是,那确定是我想错了。假如我没想错,那确定是我听错了。
3、假如2、3都不符,那就依照第一条执行。
我许诺:
1、收入全交(包含私房的)
2、家务活全包(包含丈母外家的)
3、纰谬妻子耍酷,不让妻子吃醋,打骂先要妥协,妻子揍我挺住
4、坚决拥护妻子的绝对引导,坚决不移的走妻子指定的路线,家里妻子是第一,孩子第二,我第三。
5、爱惜妻子,做文化丈夫,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打完左手送右手”。
保障书包含而不限于此,由妻子年夜人年审以坚持与时俱进。此保障书自具名之日起生效,请妻子年夜人保留。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婚姻保证书 篇2
一、什么是婚姻保证书
结婚之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姻保证书的情况在现代社会已不鲜见,当事人在什么情形下会签订婚姻保证书或者婚姻保证书一般会约定什么样的内容,从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来看,婚姻保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仅限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知晓、无任何第三方介入情形下的婚姻保证书。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出现危机时,当事人双方首选的解决途径当属私下协商,以达成婚姻保证书而重归于好的情况屡见不鲜。此时的婚姻保证书中会就夫妻相互之间的忠贞、家庭责任、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进行约定,其中类似“净身出户”、“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亲”等条款并不鲜见,可能其中还会夹杂着有关财产权属的内容。
(二)有第三方介入情形下的婚姻保证书。
一般夫妻矛盾都是双方私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会有民间组织介入,一般一方会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故多数情况下一方会主动要求对方写下婚姻保证书,主要内容可能会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家庭义务及一方对自身过错行为的改正决心等,其保证内容多是就事论事,但是,多是具有象征性意义。
二、婚姻保证书有效吗
夫妻之间订立婚姻保证书是家庭生活中一般的夫妻矛盾解决方式,如无必要,双方当事人当然不会将鸡毛蒜皮的小事起诉到法院,但是保证书中有时会涉及到一些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内容,此时婚姻保证书效力如何?下文为您作详细分析:
(一) 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财产权归属及子女探视权条款时,是否有效
1、“净身出户”条款是否有效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订立此类婚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若书写该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2、约定取消一方子女探视权的条款是否有效?针对“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的保证条款,法律的态度很明确,此类约定概属无效。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权及子女与离异父母的关系属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约定予以排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二)若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婚姻保证书中约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该婚姻保证书可否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可否据此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实践中,除非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否则,法院判决当事人离婚必须以此为准据。婚姻当事人签署的婚姻保证书多是夫妻双方婚姻忠贞及夫妻义务与责任的书面宣誓,涉及道德或精神层面的居多,在当前婚姻案件的审理下,其充其量只能作为双方感情不合的一个参考。在具体审理中,法官应当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综合予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对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保证书 篇3
为避免我最心爱的老婆大人对婚姻、爱情失去信心、也为了我们一生的幸福快乐、本人特在此郑重立下保证书,内容如下:
1,永远坚信:老婆说世上美丽第二:就无人会是第一-每天每时每刻每秒,都想着老婆,爱着老婆!
2,时刻谨记:老婆是拿来疼的-所有家中的活,无论轻重,不分内外,一切由我承包,老婆担任总指挥!
3,所有挣来的钱不分你我都全部归于老婆,老婆喜欢怎么花就怎么花,想用多少就用多少!
4,一切以老婆为主,老婆的话就是命令,要绝对服从,上刀山,下火海,勇往直前,无怨无悔!
5,从今日起,我眼里、心里都只会有老婆一个人、别的女人想进来,没门!
6,老婆发脾气,不管是对是错,坚决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之发泄! 以上所述皆我自愿所写,无一丝一毫之勉强,必牢记在心,条条落实!
有效日期:一生一世!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