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XX: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20XX)142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XX:
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质量问题,保修费用有责任单位承担。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5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制冷系统,为2个采暖、制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注:
1、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建设工程超过保修期以后,应有产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单位)进入正常的,定期保养和维修。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3工业建筑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XX: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